孟德斯鸠的以权力制约权力
1、孟德斯鸠的以权力制约权力的观点
(1)、第二个原则是:必须建立起公共事务的公开议论和公开辩论机制,以及建立起在公权力界定、公权力赋予、公权力任命、公权力实施中的公开辩论和公开决策机制(极少数真正涉及重大国家机密的才可以除外)。
(2)、 ——孟德斯鸠
(3)、 从夏朝开始,奴隶们就反抗奴隶主的恶权。人民把当时的统治者夏桀称为恶毒的太阳。人民咒道:
(4)、正如上述所言,总统可以在听取参议院的建议与取得其认同后任命法官。其亦可颁布特赦或缓刑令。其特赦令不用经过国会审核,亦不用得到被授予者同意。
(5)、(3)根据材料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历史意义。(2分)
(6)、完善的制度对于权力的制约与监督来说具有根本性。与此同时,也不能忽视人的作用,不同的人在执行制度上存在差异。如果人的素养存在问题,再美好的制度也可能在实践中异化、走样。从人的活动来看,包含内心活动和外在行动两个层面。古往今来,约束人的内心活动通常依赖于宗教、伦理、道德等,规范人的外在行动必须依靠法律、制度等。实践中分别表现为自律和他律。从人性的视角来看,制约人的外在行为终必须依靠他律,但人的内心状态决定着人的外在行动,也就是说行为受到思想的支配和指引。从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来看,人是生产力中革命、活跃的因素,任何制度都是人创造的,也是要依靠人来执行的。不同的人选择、创造并决定着不同的社会制度及机制。如果人的内心世界和心灵秩序出了问题,则其外在行动必然产生偏差甚至错误。内因对事物的发展变化起决定作用,外因必须通过内因才能起作用。1992年视察南方时指出:“中国的事情能不能办好……国家能不能长治久安,从一定意义上说,关键在人。”(8)
(7)、所以言论不应当构成犯罪。言论要是构成犯罪,那么任何言论都可以成为犯罪根据,因为言论不过是一些声音和符号,可以有多种解释,具有歧义性,因而都有可能被任意解释成犯罪。
(8)、(2)根据材料列举两例近代前期为实现民族复兴而进行“尝试”。(2分)指出标志新民主主义革命开端的历史事件和第一次取得完全胜利的民族解放战争。(2分)
(9)、在民法慈母般的眼神中,每个人就是整个国家。
(10)、如果司法权同行政权合而为法官便将握有压迫者的力量。
(11)、如果司法权同行政权合而为法官便将握有压迫者的力量。
(12)、(2)结合材料分析英国成为“世界工厂”和“日不落帝国”的原因。(2分)
(13)、所以,他们各自的利益应当在立法机构里反映出来。上议院由贵族代表组成,下议院由平民代表构成。两院之间互相具有否决对方决议的权力,这样,当一方在制定法律时就必须考虑到对方利益,否则就不容易被通过。
(14)、 奴隶们起义了。对人民使用恶权的夏朝瞬间灰飞烟灭!
(15)、由此可见,之所以要以权力约束权力,是因为除了权力以外,没有任何其他力量能够与之相抗衡。怎样用权力来制约权力?的办法就是分权。权力之恶,根源在于它被掌握在一个人或一个部门手中,没有限制。
(16)、因为,人民掌握立法权,意味着人民服从法律的时候是在服从自己的意志,而不是服从别人的意志,而这正是自由的本意。
(17)、在自然法的前提下才是人为法,它只适用于人类社会。人为法必须以自然法为前提,不得违背自然法。人之所以需要法律,正如自然界需要法律一样,没有法律就没有秩序,也就没有正义可言。可以说兽有兽法,人有人法。
(18)、我们不要忘记了,即使统治者也有不同的利益集团,利益之争会使他们产生相互约束;同时,在法治国家里,还有舆论自由和人民的制约,一切机构的权力终来源于人民;再者,还有凌驾于一切机构之上的法律。
(19)、法治本身当然也不会那么,法律不可能公正,因为制定和执行法律的人多少都是既得利益者,执法时难免偏私。
(20)、他所理解的法律是建筑在自然法基础之上的。自然法的含义接近于“自然法则”,是自然形成的,而非人为的。因此万物都有法,它们都受自然法的约束。在动物界,自然法有四条原则:和平、寻找食物、自然的爱慕和过社会生活的愿望。在自然法的前提下才是人为法,它是只适用于人类社会的法律。人为法必须以自然法为前提,不得违背自然法。人之所以需要法律,正如自然界需要法律一样,没有法律就没有秩序,也就没有正义可言。可以说兽有兽法,人有人法。
2、孟德斯鸠 权力制约
(1)、人们或许对于这种思想有疑问:既然统治者总是既得利益者,那么他们的利益总体上就是一致的,他们怎么会相互监督和制约呢?但是我们不要忘记了,即使统治者也有不同的利益集团,这种利益之争会使他们产生相互的约束;同时,在一个法治的国家里,还有舆论自由和人民的制约,一切机构的权力终来源于人民;再者,还有凌驾于一切机构之上的法律。因此,无论如何,权力分别由几个机构掌握,总比大权独揽要好。事实证明,重大的政治错误和腐败几乎都是由于权力集中所导致的。
(2)、就是说,一切应当完全以法律为准绳。在法律范围内,人的一切行为都是自由的,别人没有任何权力干预。这意味着除了法律,不应再有别的凌驾于法律之上的任何规则和特权,如果有,哪怕只是一点点,自由和平等就失去了保障!
(3)、由此可见,之所以要以权力约束权力,是因为除了权力以外,没有任何其他力量能够与之相抗衡。怎样用权力来制约权力?的办法就是分权。权力之恶,根源在于它被掌握在一个人或一个部门手中,没有限制。
(4)、社会契约论的主要代表人物包括康德、罗尔斯。社会契约论认为政府行使权力必须要符合“公意”,要对公民负责,并负有保护公民的行政道德责任。政府掌握管理社会的公共权力,同时必须负起维护公共利益的义务、责任,公民有服从政府公共权力管理的义务,同时公民有被保护公共利益的权利,有监督和制约公共权力的权利。
(5)、《什么是什么》是一套引进自德国的知名少儿科普读物,内容丰富、门类齐全,内容涉及自然、地理、动物、植物、天文、地质、科技、人文等多个学科领域。本书运用丰富而精美的图片、生动的实例和青少年能够理解的语言来解释复杂的科学现象,适合7岁以上的孩子阅读。全套图书系统地、全方位地介绍了各个门类的知识,书中体现出德国人严谨的逻辑思维方式,相信对拓宽孩子的知识视野将起到积极作用。
(6)、现实生活中可以发现,道德自觉在权力面前是何等苍白无力!当人们拥有权力从而面临巨大利益时,他会变得忘乎所以,毫无顾忌,甚至忘却生死。道德算得几何?
(7)、——摘自吴于廑、齐世荣主编《世界史·近代史编》
(8)、 法律的制订是为了惩罚人类的凶恶悖谬,所以法律本身必须为纯洁无垢。
(9)、使 命:用爱与智慧之光驱除世界的贫穷与苦难。
(10)、洛克分权学说主张:社会契约;保护人民的私有财产;赞成君主立宪制;主张国家的立法权,行政权和处理外交事务的权利应该分属议会和君主。
(11)、法院:法院通由司法审查权来控制行政部门与立法部门。这个慨念并没有写进宪法里,但却是众多宪法草拟者的设想(如联邦主义议文集也曾提及)。在“马伯里诉麦迪逊案”(Marburyv.Madison)一案里,高法院定立了运用司法审查权的前提,虽然如此,部分人仍然对此持有反对意见,认为此权力是为了政治目的,但在特定情况下的政治现实却诡异地限制了反对意见,而此法律先例并且定立了法院可以宣告国会通过的法律违宪的权力。(详情可参看美国司法审查权之探讨)
(12)、A、新航路开辟B、文艺复兴运动C、三角贸易D、启蒙运动
(13)、这两种方法是很流行的,一般也被认为是很有效的。但这种想法太天真了,不过是一种美好的愿望。
(14)、(1)根据材料英国创造的“全新的政体”是指什么?(1分)美国在政府体制设计方面是如何贯彻孟德斯鸠“以权力制约权力”学说的?(2分)
(15)、自古以来,权力就如同野兽一样,总是与血腥和暴力联系在一起,几乎没有办法去束缚它。所以便有了同样古老的学问——政治学,来探讨权力的秘密。法国思想家孟德斯鸠(1689-1755)在其《论法的精神》一书中进行了系统而深入的探讨,其中的思想成为现代政治制度的核心观念。
(16)、本书囊括5000多个物种的生动特写,坚硬如花岗岩,柔软如葡萄藤,微小如细菌,庞大如蓝鲸——《DK博物大百科》是对自然界的探索与记录。本书内容由享誉世界的博物学家编著,经闻名于世的美国史密森学会认证,是展现物种多样性的视觉盛宴。
(17)、十八世纪法国著名的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以英国君主立宪制为原型,在洛克分权理论的基础上,第一次较为系统地阐述了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和三权互相制衡的资本主义宪政原则.
(18)、著名文化学者王立群这样评价古代一位帝王:“烽火燃,五十年,陈桥驿站披旗冕。披旗冕,定江山,杯酒之间销兵权⋯⋯还一个,盛世繁华,文煌武烈。”他评价的是( )
(19)、法国思想家孟德斯鸠在其《论法的精神》一书中,对此进行了系统而深入的探讨,其思想成为现代政治制度的核心观念。
(20)、孟德斯鸠,法国伟大的启蒙思想家、法学家。孟德斯鸠(1689-1755)是早写作哲理小说的作家。他出生于波尔多附近的拉布雷德堡的一个贵族世家。不仅是18世纪法国启蒙时代的著名思想家,也是近代欧洲国家比较早的系统研究古代东方社会与法律文化的学者之提出著名的“三权分立”理论。他在《论法的精神》中,将国家权力分为三种: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所谓三是通过法律规定,将三种权力分别交给三个不同的国家管辖,既保持各自的权限,又要相互制约保持平衡。
3、孟德斯鸠是第一位将权力制约
(1)、法治本身当然也不会那么,法律不可能公正,因为制定和执行法律的人多少都是既得利益者,执法时难免偏私。
(2)、https://www.wjx.cn/jq/845402aspx
(3)、(8分)(1)全新的政体:君主立宪制;(1分)贯彻:颁布1787年美国宪法,建立三权分立的联邦制共和国。(2分)
(4)、奥地利/意大利画家尤金·德·布拉斯(1843~1932)作品
(5)、所谓三权,就是立法权、司法权和行政权。这三种权力应当分别由三个机构来掌握和行施,它们之间形成一种互相制约和监督的关系,这样就可以大限度地避免专权和腐败的出现。任何一个机构若是掌权了其中的任何两种权力,自由就不存在了。
(6)、美国的立国者对政府普遍采取不信任的态度。为了保障公民自由和限制政府的权力,他们接纳了孟德斯鸠的想法,在美国宪法之内清楚地把行政、司法、立法分开,而且让它们互相制衡。在当时这种宪制是前所未有的崭新尝试。至今美国联邦政府的三权分立,仍然是众多民主政体中彻底的。而美国大部分的州政府亦有相同的宪制架构。
(7)、三权分立并不是的;其以权力制衡的原则来实行。麦迪逊(JamesMadison)这样写道:“三权分立并不应完全分离,使得其三者间没有互相受到宪法的控制。”权力制衡系统的设立是为了防止任何一种职权受到滥用,出现越俎代庖的情况。
(8)、这两种方法是很流行的,一般也被认为是很有效的。但这种想法太天真了,不过是一种美好的愿望。
(9)、人们或许对于这种思想有疑问:既然统治者总是既得利益者,那么他们的利益总体上就是一致的,他们怎么会相互监督和制约呢?但是我们不要忘记了,即使统治者也有不同的利益集团,这种利益之争会使他们产生相互的约束;同时,在一个法治的国家里,还有舆论自由和人民的制约,一切机构的权力终来源于人民;再者,还有凌驾于一切机构之上的法律。因此,无论如何,权力分别由几个机构掌握,总比大权独揽要好。事实证明,重大的政治错误和腐败几乎都是由于权力集中所导致的。
(10)、国会:行政官员与法官的薪金由国会所决定,但国会不能增加或减少总统的薪金,或减少法官在其任期内的薪金。国会亦会决定其议员的薪酬,但是美国宪法第二十七号修正案限制了国会议员薪酬增加的生效期,议会薪酬增加的议案要在下届国会选举时方才生效。
(11)、A、分封制 B、郡县制 C、行省制 D、刺史制度
(12)、他所理解的法律,是建筑在自然法基础之上的。自然法的含义接近于“自然法则”,是自然形成而非人为。万物都有法,都受自然法的约束。在动物界,自然法有四条原则:和平、寻找食物、自然的爱慕和过社会生活的愿望。
(13)、第从事物的性质来说,要防止乱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约束权力。
(14)、随着社会分工不断精细、复杂,一些行业的内部违法犯罪行为十分复杂,仅仅依赖外在的权力监控有时很难奏效,自上而下、从外到内难以获取相关的内部信息。目前,许多国家都在探索建立内部人举报制度,这种做法不仅可以及时、准确地发现违法犯罪线索,还能大大降低监督成本,对广大组织、企业和个人起到强有力的震慑作用。我国一直以来也很重视举报人及对举报人的保护,并建立了相关制度。但在实践中这些制度要真正达到预期的效果,还有待进一步贯彻落实。现实中各种不同的监督方式还存在脱节的情况,没有形成一个相互依赖、相互配合的完整体系。例如,高人民检察院在1991年5月就出台了《关于保护公民举报权利的规定》,在2016年3月又出台了《关于保护、奖励职务犯罪举报人的若干规定》,二者都明确规定了检察受理公民举报和查处举报案件的一系列保密措施,也规定了违反保密规定的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包括刑事责任),但是从这些条文的规定可见,检察既是公民举报案件的受理、查处主体,又是对保护举报人过程中的失职渎职行为进行责任追究的主体。也就是说,其中的权力主体和监督主体是同一个。再如,为了加快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2019年9月,国务院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其中,为了发挥社会的监督作用,规定了对“吹哨人”、内部举报人的重奖和严格保护,但具体如何保护、举报人遭到打击报复如何处置等环节缺乏相应的机制保障。权力监控机制的运行一般都是三个环节:从信息的发出到信息的判定,再到处理决定的作出。社会监督只能提供信息,对信息的判定和处理决定必须也只能依靠相关职权部门。如果相关职能部门不启动否定、问责与制裁机制,则整个监督体系都将归于无效。同时,实践中还存在监督体系不协调、不统一的情形。以“训诫权”的使用为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九条规定了对于违反治安管理的未成年人可以“予以训诫”。该内容被《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十七条吸收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就不再有“训诫”之规定。《公安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中也没有“训诫”之规定。而高法行申9253号行政裁定书(2018)针对李际锋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一案涉及的公安训诫行为,作出了不属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裁定。因为“训诫行为对当事人不具有强制力,也未对其权利义务产生实际影响”也就是说,当事人对“训诫”这一措施是缺乏司法救济的,这里的司法监督是缺失的。可见,社会监督需要依赖国家监督才能发挥其应有的效能,如果仅仅依靠社会监督,国家的监督不及时跟进,社会监督终也将归于无效。为此,应实现社会监督和国家监督融为一体、相互配合,以提升监督效能。同时,谁来监督监督者是整个监督系统中的核心环节和关键要素。
(15)、(1)根据材料在印刷术、火药和磁铁三大发明中任选两项,概括其对世界文明的影响。(4分)
(16)、A、鸦片战争B、第二次鸦片战争C、甲午战争D、八国联军侵华战争
(17)、美国“三权分立”的坏处也很明显,这套制度很容易引发总统和国会之间的矛盾。如果总统和国会多数派不属于一个政d,则很容易互相扯皮,国会也可能给总统使绊子。
(18)、人为法可分三个部门:国际法、政治法、民法。孟德斯鸠主要考察了其中的政治法。政治法的核心问题是权力,所以他从各个方面研究了不同因素对政治制度的影响,法律、财富、宗教、人口、贸易、传统、风俗、习惯、气候、地理等因素,对政治制度都会产生作用。他从这些研究中发现了法的精神。
(19)、现实生活中可以发现,道德自觉在权力面前是何等苍白无力!当人们拥有权力从而面临巨大利益时,他会变得忘乎所以,毫无顾忌,甚至忘却生死。道德算得几何?
(20)、孟德斯鸠考察了人类政治史以后,发现了人们使用权力的一条普遍规律:凡是有权力的人,几乎无不滥用权力,他们对权力的使用也是无限制的,一直到遇到界限时才会停止,若是没有界限,他们会一直使用下去。
4、孟德斯鸠是第一位把权力制约
(1)、立法分支(legislative branch)负责制定法律(makes laws),归于美国国会(US Congress),美国国会由参议院(senate)和众议院(house of representatives)构成。
(2)、所谓三权,就是立法权、司法权和行政权。这三种权力应当分别由三个机构来掌握和行施,之间形成互相制约和监督的关系,这样就可以大限度避免专权和腐败的出现。任何一个机构若是掌握了其中的任何两种权力,自由就不存在了。
(3)、 明朝统治者更加的疯狂,一味地忽视人民的民主诉求,甚至还成立了特别的监视人民言行机构:东厂和西厂!妄图用强大暴力反抗人民的诉求!而且完全强化了中央集权,弱化地区治理权!结果是人民以李自成为代表,以伐毒龙的名义给了明特权阶级一次响亮的回答!明朝这条恶龙倒下了。以至于祟祯皇帝打到后身无分文,连与他共窃取人民大量利益的特权阶级也不帮他,分文不出,失望之下,说了一句诸臣误朕,就上吊自杀!所以,可信的还是人民!大的依靠仍是民心。忽视人民的声音的人,一定会自吃恶果,一定会失败!清军与明朝作战的胜利也是会议分权制对落后特权的胜利。明显的就是八旗制度!各旗主与清统治者实际的领导方式点议会分权制,具有强大的纠错功能和集体智慧!就连李自成的不成熟的低含量的民主管理也不是对手!四十万义军,却不是十多万八旗军的对手!根本的原因就是制度的差距!其实,当时的关外金国,与中原人民一样,都有民主权利的诉求!历史惊人的统多元思想文化民主诉求始终贯穿整个中华历史!人性都是一样的,追求幸福自由尊严的生活是世界所有人民的共同愿望!清朝的统治开始了。到了清代,人民的民主民权诉求己达到更高的层次。资本主义先进生产力与封建生产力的社会作用强烈对比使封建的清朝在世人眼里一落千丈。清朝腐朽给了殖民者的胆量,殖民者的到来,也带来了先进的思想文化,这种民主文化与中国人民几千年的民主诉求不谋而合。清朝的特权阶级却没有看到这一点,还是自大自吹,天朝上国,迷信武力,镇压人民!但它忘记了中国人民的诉求抗争已使中国几十次改朝换代了!忽视人民的力量,只有灭亡!
(4)、权力结构合理,权力边界清晰,这是权力制约与监督的首要环节。而权力运行的规范性是权力制约与监督的关键环节,这决定着人民赋予的权力能否真正为了人民,权力的所有权与使用权能否高度一致。其中包括两个核心原则:权力法定和权力透明。
(5)、含全新引进的铃木绘本共15册,培养社交力、好性格、高情商。
(6)、法治本身当然也不会那么,法律不可能的公正,因为制定和执行法律的人多少都是既得利益者,执法时难免偏私。但法治总比人治和德治要好,因为毕竟还有个规矩,如果你觉得那个规矩不合理,就不要触犯它,于是你也就受到了法律的保护。不存在没有缺陷的制度,但法治是缺陷少的制度。
(7)、法治还意味着法律只应约束人的行为,而不能约束人的思想。法律可以规定人应当怎样行为,却不能也不应规定人怎样思想。假如思想可以犯罪,就没有任何自由可言,没有什么事情不可以是犯罪了,人也不可能再有任何尊严可言。
(8)、 名著推荐
(9)、奥地利/意大利画家尤金·德·布拉斯(1843~1932)作品
(10)、——摘编自(美)斯塔夫里阿诺斯《全球通史》
(11)、一个常见的误解是高法院为惟一的法院可以对法律的合宪与否作出判决;其实即使是次级法院亦可运用此权力。但只有高法院的决定对联邦具有约束力。上诉法院的决定只适用于该上诉法院的司法管辖区。
(12)、因为,人民掌握立法权,意味着人民服从法律的时候是在服从自己的意志,而不是服从别人的意志,而这正是自由的本意。
(13)、《从大历史的角度读蒋介石日记》是黄仁宇先生的一部历史著作,记叙的时间自1924年国民d黄埔建军始,至1945年抗战结束止。书中对海内外关于蒋介石的评议,多有精彩的辨析;作者拣择与排比史料的方式,别具慧眼,言人所不能言。
(14)、他所理解的法律是建筑在自然法基础之上的。自然法的含义接近于“自然法则”,是自然形成的,而非人为的。因此万物都有法,它们都受自然法的约束。在动物界,自然法有四条原则:和平、寻找食物、自然的爱慕和过社会生活的愿望。在自然法的前提下才是人为法,它是只适用于人类社会的法律。人为法必须以自然法为前提,不得违背自然法。人之所以需要法律,正如自然界需要法律一样,没有法律就没有秩序,也就没有正义可言。可以说兽有兽法,人有人法。
(15)、孟德斯鸠的分权制衡论产生了积极而深远的影响,它对于近代西方民主政治的建设,功不可没;至今这一理论仍被西方国家奉为政权建设的普遍原则.
(16)、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到遇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
(17)、第孟德斯鸠认为行政权力和军队应交由国王掌握。行政权力处事需要当机立断,急速行动,因而行政权力和军队由一人掌握比较合适。立法有权审查它所制定法律的实施,以实现对行政权的监督,但不应有权审讯执政者本人,这对防止立法的专制,是很有必要的。他还认为行政有权制止立法的越权行为,以“反对权”参与立法。他提出立法有随时解散军队的权力,以防止军队成为行政权力压迫人民的工具。
(18)、立法权必须掌握在人民手中,否则便无自由可言。
(19)、实践中有三类权力的监督制约终归于无效。一是法律授予了权力但没有规定相应的责任;二是法律授予了权力也规定相应的责任,权力与责任在法律文本上是统一的,但由于监督制约不力而无法对滥用职权的行为追究相应的责任;三是法律没有授予权力但相关机构或人员超越权力损害公众权益而得不到相应的责任追究。究其原因,就在于有权无责,即使公职人员滥用权力,也没有相应的约束与责任追究机制。公民的权利受到侵害但相关部门及人员却不用承担法律责任,反过来又不断加剧权力“任性”地蔓延。这些问题都是由权力与责任不一致、不对应导致的。
(20)、他所理解的法律,是建筑在自然法基础之上的。自然法的含义接近于“自然法则”,是自然形成而非人为。万物都有法,都受自然法的约束。在动物界,自然法有四条原则:和平、寻找食物、自然的爱慕和过社会生活的愿望。
5、以权力约束权力孟德斯鸠主张
(1)、人民主权论很好地解释了权力的真正来源-人民的权利。并引申出人民应该起到监督政府和制约政府权力的作用。由于作为委托人的人民本身处于权力约束的弱势,因此,很难有效制约公共权力。
(2)、洛克他以自然法为其法治理论的基础,其核心是保护个人自由权利。他认为国家由三种权力:立法权、执行权和对外权。他认为对个人自由权利的大危害是政治权力的滥用,因此政治权力必须受到法律的约束。法治社会中的政治权力应当是有限的、分立的和负责的。
(3)、 可惜的是,元朝统治者夺取天下后并没有继续推行会议分权制,而是特权制占了上风,推行了封建皇帝制!一统归中央!毫不顾及人民的多元思想文化民主诉求。所以元王朝注定是短命王朝,只存在不到一百年时间就草草收场了!值得一提的是,辽金夏由于随着政权的壮大,封建特权制却强化了,失去了原来的会议分权制优势,被元消灭!
(4)、哈耶克是20世纪杰出的自由主义者,也是20世纪罕见的社会科学家。虽然哈耶克1974年获得了诺贝尔经济学奖,但他的学术贡献却远远超出经济学范围。他毕生发表了130篇文章和25本专著,涵盖的范围从纯粹的经济学到理论心理学,从政治哲学到法律哲学,从科学哲学到思想史。而且,更重要的是,在这方方面面,哈耶克绝不是玩票,而是见解卓著。
(5)、法治还意味着法律只应约束人的行为,而不能约束人的思想。法律可以规定人应当怎样行为,却不能也不应当规定人怎样思想。假如思想可以犯罪,那么就没有任何自由可言,没有什么事情不可以是犯罪了,人也不可能再有任何尊严可言,就只能如同畜牲一样人任人驱使。所以言论不应当构成犯罪,言论要是构成犯罪,那么任何言论都可以成为犯罪的根据,因为言论不过是一些声音和符号,它们可以有多种解释,具有歧义性,因而都有可能被任意解释成犯罪。比如,我说“我要杀人”,可是并没有就此去拿刀子,那么就不应当因此而把我看作杀人犯。
(6)、人们或许有疑问:既然统治者总是既得利益者,那么他们的利益总体上就是一致的,怎么会相互监督和制约呢?我们不要忘记了,即使统治者也有不同的利益集团,利益之争会使他们产生相互约束;同时,在法治国家里,还有舆论自由和人民的制约,一切机构的权力终来源于人民;再者,还有凌驾于一切机构之上的法律。因此,无论如何,权力分别由几个机构掌握,总比大权独揽要好。事实证明,重大的政治错误和腐败,几乎都是由于权力集中所导致的。
(7)、第不强迫任何人去做法律所不强制他做的事,也不禁止任何人去做法律所许可的事。
(8)、首先,孟德斯鸠主张立法权应当由人民选举的代表来行使。他强调,各个城市和地区的人民应各自选出代表参加议会。为数不多的代表能够讨论大众聚集在一起不适宜讨论的问题,这是代议制大的好处。他认为,以出身、财富或荣誉著称的人应单独组成贵族院,由一般群众选举产生的代表则组成平民院。议会两院同时拥有立法权,相互牵制,以制止贵族和平民的相互侵犯。另外,涉及贵族的案件还应由贵族院审理。他还指出,立法的集会应由行政召集,以实现行政权对立法权的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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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孟德斯鸠考察了人类政治史以后,发现了人们使用权力的一条普遍规律:凡是有权力的人,几乎无不滥用权力,他们对权力的使用也是无限制的,一直到遇到界限时才会停止,若是没有界限,他们会一直使用下去。
(11)、孟德斯鸠考察了人类政治史以后,发现了人们使用权力的一条普遍规律:凡是有权力的人,几乎无不滥用权力,他们对权力的使用也是无限制的,一直到遇到界限时才会停止,若是没有界限,他们会一直使用下去。
(12)、——摘编自《在中国共产d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13)、d的十七大报告就明确提出:“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4)马克思在总结巴黎公社实践的基础上,提出了国家权力“议行合一”的构建理念。“公社是一个实干的而不是议会式的机构,它既是行政,同时也是立法。”(5)社会主义国家的权力结构体现了这一理念,即所有的国家权力集中于一个国家权力机构,其他国家机构均产生并从属于该国家机构的政权组织形式。这种权力体制经历了从法国的巴黎公社制度到苏联时期的苏维埃制度,再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苏联在社会主义国家的权力配置方面是存在教训的,列宁对巴黎公社的“议行合一”原则进行了创新发展,国家权力层面设立了“苏维埃主席团”(类似于议会),与行使行政权的人民委员会相分立、制约,在共产d的权力配置上设立了决策权(由d委会行使)、执行权(由执委会行使)、监督权(由监察委员会行使),形成了科学权力结构的雏形。但斯大林继续沿用d内高度集权的体制,缺乏权力之间的约束、制衡,民主集中制遭到破坏,终导致d内权力失衡。就中国而言,人民主权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这个权力来实现,与西方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三权平行”的关系不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与其他国家之间在法律地位上是一种垂直关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处在高地位,其他不同国家机构实际上都是权力的执行,都是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并对其负责。这种权力结构虽然总的原则体现了“议行合一”,但不同公共权力之间既要相互配合也要相互制约。这种权力结构更具民主性、完整性及科学性。
(14)、现实生活中可以发现,道德自觉在权力面前是何等苍白无力!当人们拥有权力从而面临巨大利益时,他会变得忘乎所以,毫无顾忌,甚至忘却生死。道德算得几何?!权力往往会凌驾于道德之上,使人不要脸面。对于一个不要脸面的人,是没有什么力量能约束他的。道德自觉隐含的逻辑前提是:人性是善的。而法治的前提是人性恶。事实表明,人性善的假定往往导致恶,而人性恶的假定却导致了善。至于人民监督,诚然是一个必要的措施,人民有权利监督自己的官员,但问题在于,对于官员的行为人民并不了解,而且那些违法行为都是秘密的,人民无法监督;即使监督,也常常受到有权者的伤害和干预。
(15)、自古以来,权力就如同野兽,总是与血腥和暴力联系在一起,几乎没有办法束缚它,所以便有了同样古老的学问——政治学,来探讨权力的秘密。
(16)、 到了汉朝,专制主义并不是成功的推进,原因就是统治者畏惧人民不喜欢专制的思想文化传统!不得己实行分封制,变成若干个各具自己文化特色的分封国!如楚国,赵国等分封国家!这其实是统治者仍屈服了春秋时期多元文化的民主思想。
(17)、(10分)(1)印刷术:极大地推动了学术进步和文化知识传播,对促进世界文明的发展起了重要作用;火药:对欧洲的火器制造和作战方式产生了巨大影响,推动了欧洲社会的变革(加速了欧洲的历史进程);磁铁(指南针):为新航路的开辟和新大陆的发现提供了重要条件。(任选两项,言之有理即可,4分。)
(18)、(10分)中国是一个有着五千多年灿烂文明的国家,我们伟大的民族是一个不屈不挠、历经磨难而自强不息的民族。阅读下列材料,结合所学知识回答问题。
(19)、法国思想家孟德斯鸠在其《论法的精神》一书中,对此进行了系统而深入的探讨,其思想成为现代政治制度的核心观念。
(20)、立法权必须掌握的人民手中,否则便无自由可言。因为,人民掌握立法权,意味着人民服从法律的时候是在服从自己的意志,而不是服从别人的意志,而这正是自由的本意。而且立法机构还可以再分成两个部分,交由两个不同的立法机构行施,这就是上议院和下议院。之所以这样考虑,一方面是为了防止立法机构的权力过大,另一方面也是由于社会总是存在着不同的层次,有穷人和富人之分,如果立法权掌握在他们当中的一方手里,另一方就会吃亏,立法就对另一方不利。所以,他们各自的利益应当在立法机构里反映出来。上议院由贵族代表组成,下议院由平民代表构成。两院之间互相具有否决对方决议的权力,这样,当一方在制定法律的时候就必须考虑到对方的利益,否则就不容易被通过。
(1)、立法权必须掌握在人民手中,否则便无自由可言。因为,人民掌握立法权,意味着人民服从法律的时候是在服从自己的意志,而不是服从别人的意志,而这正是自由的本意。
(2)、相应的解决方案,就是把同一种权力交由不同机构或部门来掌握,使任何一个机构都不具有完全权力,从而使各部门之间构成相互制约的关系,也就是给它们设置界限,使其不能无限制使用下去。具体说就是三权分立。
(3)、孟德斯鸠将近代法治理论作了制度化的设计。他认为为了防止个人被迫做他不应该做的事,就必须对国家权力加以限制。基于这一理念,他把法治理论与权力制度设计联系在一起,派生出了立法权、司法权和行政权,并强调三权之间相互制衡的重要性。
(4)、“英雄者,国之干,族之魂。”他出生于甘肃玉门,身上体现出来的“铁人精神”激励了一代代的石油工人,他是一个为民族争光争气、顶天立地的民族英雄。他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