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文案100句)

admin 句子大全 2023-04-13 07:59:35

20句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精选

1、这显然是政治理论家孟德斯鸠的谬误。

2、社会契约论是近代思想的倒退

3、在孟德斯鸠笔下,除了在特定方面做出了一些修饰之外,英国的体系被正确理解为一种合理的秩序。就此而言,它就受教于源自孟德斯鸠的传统——存在于十九世纪上半期的古典自由主义传统,这一传统强调权力的分立等等。

4、卢梭认为,良心不是感觉,也不是理智,而且与任何外物无关,而是超越感觉,先于理智、纯粹内在的人之天性,是上帝给予人类的共同道德原则,是超越个人,超越民族、超越历史的永恒正义。良心是调解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的道德原则。良心使人由自爱扩展为爱他人,由爱他人扩展为爱人类,由爱人类扩展为爱上帝。所以由自爱而来的爱他人、爱人类、爱上帝不仅是人类正义之本,也是人的自由之源。(一个自由的人必须既自爱、又爱他人,而卢梭本人的生活方恰恰违反了这种要求,所以他的生存方式比他的理论重要)。

5、现实生活中可以发现,道德自觉在权力面前是何等苍白无力!当人们拥有权力从而面临巨大利益时,他会变得忘乎所以,毫无顾忌,甚至忘却生死。道德算得几何?!权力往往会凌驾于道德之上,使人不要脸面。对于一个不要脸面的人,是没有什么力量能约束他的。道德自觉隐含的逻辑前提是:人性是善的。而法治的前提是人性恶。事实表明,人性善的假定往往导致恶,而人性恶的假定却导致了善。至于人民监督,诚然是一个必要的措施,人民有权利监督自己的官员,但问题在于,对于官员的行为人民并不了解,而且那些违法行为都是秘密的,人民无法监督;即使监督,也常常受到有权者的伤害和干预。

6、洛克认为,人民有权运用革命的手段建立新的政府,因为政府的权力是人民委托的,它的权力应受委托的目的的限制。但他没有提出人民主权的结论。人民不应自己行使立法权力,而必须把权力重新交给议会。

7、罗马法分为三部分,自然法,民法和万国法。民法是与罗马和罗马公民相关的各种法令。万国法来自罗马武力征服了大量外族领土后,向各地派去的首领所颁布的彼此共存的政令。不过罗马法中对后世影响大的还是自然法。

8、接下来看4节的第5段:

9、你得承认,卢梭敢于把自己置身于整个人类的对立面上的人格力量是具有震撼力的,以至于他的错误、他的荒谬、他的偏谬都因这种人格而染上了某种诗意的、浪漫、迷人的色彩,作为一个思想家,卢梭并不伟大,而作为一个人,他很彻底。

10、当孟德斯鸠在这里谈到法律时,他指的是一个国家的实定法,而不是自然法意义上的那种根本法。孟德斯鸠的法律的概念类似于霍布斯的法律概念,这就是强调法律在特定问题上是沉默的。法律通过告诉我们不能做的事情,就潜在地告诉我们可以做的事情。因此,法律的沉默就赋予了我们自由。这就是霍布斯的立场,我们读读《利维坦》的第21章,就会发现霍布斯在这个主题上还说了更多的东西。

11、C解析:试题本题考查的是孟德斯鸠的启蒙思想。孟德斯鸠提出“三权分立”学说,即“行政权”、“立法权”和“司法权”应该分开,其主要目的是解决专制弊端,倡导民主、自由,故选C。考点:北师大版九年级上册·构建文化的圣殿·引领时代的思考·启蒙运动

12、观由此立法权是主权的主要形式,行政权与司法权由立法权派生而出,所以立法权归公民所有,其他权力就自然为全民所有,根本用不着甚么“三权分立”。卢梭还认为人民是愚昧、盲目的,国家要由道德“贤者”来统治,对于财物,卢梭还认为财产权是所有权利中重要的,它比自由还重要,但他的财产权归国家所有,国家在对它的成员的关系上,是他们全部财产的主人。

13、孟德斯鸠的分权制衡论产生了积极而深远的影响,它对于近代西方民主政治的建设,功不可没;至今这一理论仍被西方国家奉为政权建设的普遍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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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讲到早期法律,不得不提到古巴比伦文明。古巴比伦人为人所熟知的除了空中花园外,就是史上第一部系统的法典——汉谟拉比法典。

16、《圣经》是联合国公认对人类影响大、深的一本书。描述了人类的罪恶和贪婪,其原罪概念,一直是西方政治哲学立身的基础并已经成为人类日常行为的道德源泉。

17、孟德斯鸠将政体分为共和、君主和专制三种。他赞成两千年前柏拉图的说法,认为民主制度终一定会陷入混乱,因而赞成专制。因为在专制政体和君主政体中,控制一切的是君主个人的意见和法律,而平民政体的动力是人们的美德。当美德不再,人们的贪婪作祟,就会用自由来抗击法律,导致政体难以挽回的崩溃,权力落入野心者的手里。

18、从制衡的角度来看,国会、总统和高法院之间相互制约。国会有权要求总统说明行政命令,可以提议、批准总统对行政官员的任命,可以弹劾总统;总统对高法院法官的任命要经过国会的批准,国会有弹劾、审判高法院法官的权力。总统也有权制约国会和高法院,总统有权否决国会通过的议案;总统可以任命高法院的法官。联邦高法院可以通过违宪审查的形式限制国会的立法权和总统的行政权,当总统受到弹劾时,由高法院法官担任审判主席。

19、法是源于事物本性的必然关系……一切存在物都各有其法。上帝有其法,物质世界有其法……在人为法确立公正关系之前,就存在着公正关系。

20、农民,在1万年前,可是个“新工种”,那时候的农民就好像今天的软件工程师——虽然代表着人类文明的先进方向,但是深夜还是要来杯咖啡,面对一堆bug。工作时间不是的问题,随着定居生活而来的,还有更多麻烦。当人类的祖先开始大规模群居,一个棘手问题是,如何让这么多人和谐地待在一起。

40句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精选

1、行政权和司法权,三种权力相互独立,互相牵制,互相平衡。

2、在这里,自由被界定为有权去做法律许可的任何事,这个定义我们也可以在霍布斯《利维坦》第21章中能够看到。自由是指有权去做法律许可的事,但这是自由的一个必要条件吗,或者说是自由的必要且充分的条件?因为法律可能会允许一些不应该允许的事。有些人可能会允许人类为我所知道的那些东西牺牲自己,那这些人是自由人吗?这是一个问题。

3、但这句话的含义是什么呢?首先,它是在森林中被发现的,这一点暗示了我们什么?。这就暗示我们,它是合乎自然的(natural)。在某种意义上,根据孟德斯鸠时代仍然影响力仍然十分巨大的思维方式——他在某种程度上分享了这种思维方式——合乎理性的便是自然的。自孟德斯鸠那里,我们还可以读到,

4、罗马人围观新建立的十二铜表

5、这段话一上来就提到民主政体及其人民,这是因为,根据我们从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那里得到的一个普遍和流行的观点,自由是属于民主政体的,并且如果人民是自由的(这里的人民指的是平民),国家也就是自由的。但是,孟德斯鸠拒绝了这种看法,他的观点是,自由仅仅是指我们能够做我们应该意愿的事情,并且不被强迫去做我们不应该去意愿的事情。那么,我们如何知道我们应该去做的事呢?

6、所以言论不应当构成犯罪。言论要是构成犯罪,那么任何言论都可以成为犯罪根据,因为言论不过是一些声音和符号,可以有多种解释,具有歧义性,因而都有可能被任意解释成犯罪。比如我说“我要杀人”,可是并没有就此去拿刀子,就不应因此把我看作杀人犯。

7、不错,民主政体下的人民仿佛可以随心所欲,可是,政治自由绝不意味着可以随心所欲。在一个国家里,即在一个由法律来调整的社会里,自由仅仅是做我们应该意愿的事情和不被强迫做我们不应该意愿的事情。

8、第6节的末尾处,孟德斯鸠在这里说,这个单纯的命题并没有一个适当的名称,对于政治自由来说,三种权力的分立是一个必要的且充分的条件,也就是除了他将在第十二章讨论的那些条件之外的的必要且充分的条件。这里没有一个适当的名称,因此你不过是碰巧在英格兰发现了它。问题是,为何古代的有智慧的人没有想到这一点?一个表面的(但)也是临时性的答案是,英国政制是一种发生了变型的哥特式政制。这究竟是什么意思。

9、首先,孟德斯鸠主张立法权应当由人民选举的代表来行使。他强调,各个城市和地区的人民应各自选出代表参加议会。为数不多的代表能够讨论大众聚集在一起不适宜讨论的问题,这是代议制大的好处。他认为,以出身、财富或荣誉著称的人应单独组成贵族院,由一般群众选举产生的代表则组成平民院。议会两院同时拥有立法权,相互牵制,以制止贵族和平民的相互侵犯。另外,涉及贵族的案件还应由贵族院审理。他还指出,立法的集会应由行政召集,以实现行政权对立法权的制约。

10、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与制衡理论不仅对美国的政体有指导意义,还对法国等西方国家的政体产生了重大影响,比如他的理论推动了法国大革命的进程,成为法国1793年新宪法的重要原则和依据。而其他一些西方国家也在或多或少的将他的这一理论在实践中运用。

11、在这本比较历史社会学(comparativehistoricalsociology)著作中,孟德斯鸠认为,某地法律的起源、特性和演变过程,首先是由当地的气候和土壤决定,再次由当地人民的生理情况、经济活动、政府形态和宗教信仰、道德礼俗决定。他显然想将自然法和历史中假定的规律归为同一。

12、三权分立,是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主要内容是,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相互独立、互相制衡。

13、农业革命之后,多余的粮食必须储存起来,为了集中人力、抵御灾害、抵抗外侵,成百上千的人们开始居住在一起,甚至形成了城市,修起了城墙。新石器时代早的人类定居点之一位于现在的巴勒斯坦约旦河西岸地区的杰里科(Jericho),考古学家在这里发现了可以容纳两千人的大规模房屋群。

14、局限性表现在,第一他的理论缺少外部力量对国家权力的制约与监督,没有涉及国家权力的纵向制衡,也没有关注到公民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第他的三权分立学说在司法权和立法权方面给贵族保留了一定的特权,比如贵族违法是在贵族院受审、立法贵族院贵族可以世袭;第他的三权分立学说本质上维护的是少数人的利益;第他主张的对司法的制约是立法享有一部分的司法权,这样在一定程度上分散了司法的权力;第在具体实践中可能导致效率低下,当立法、行政、司法利益不一致时,会导致效率低下、推诿责任,不利于制定和实施决策。

15、法律的第五阶段,是将这三种权力分给不同的机构来执行,也就是著名的三权分立学说。提起三权分立,大家第一反应是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和美国。但是我们不得不承认,这种先进的思想起源于法律领域的先驱,罗马。在罗马,首先出现了司法权和行政权的分离,而且还出现了原始的陪审团和专业的辩护律师——罗马人的生活作风是乱了点儿,但是法律,我服还不行吗?从这个意义上讲,美国称得上是“新罗马”。

16、孟德斯鸠是一个基督徒政治哲学家。他的政治哲学主要来自《圣经》,他必然将《圣经》原则融会贯通在他的三权分立的思想中,《圣经》以赛亚书第33章22节中说:“因为耶和华是我们的审判者,是我们的立法者,是我们的君王,他必拯救我们”。这一经文就是将权力分为审判者,立法者和君王,是确立现代三权分立原则的原型。《圣经》里明示人人都有罪,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正是基于人的罪性的主因和教训。的权力,会导致的腐败。这根据来源于《圣经》中的人从小就心怀恶念。

17、汉谟拉比是一个聪明绝顶、脾气火爆的青年国王,他率领部队翻山越岭,来去如风,每战必胜。他对待敌人和叛徒手段残酷,喜欢的刑罚方式是五马分尸。

18、现在的问题是,究竟是什么使孟德斯鸠具有了原创性?他的不同于比如说亚里士多德或波里比阿或其他思想家们的原则究竟是什么?在此我们可以暂时性地给出如下答案:指导亚里士多德的全部作品的原则是德性,对此肯定是没有异议的,没有人有孟德斯鸠本人更好地知道这一点。但这对于孟德斯鸠来说却不是原则。那么从正面来谈,孟德斯鸠的原则是什么呢?是什么诱使或促使孟德斯鸠提出了权力分立这一学说?权力分立的必要性是什么呢?是个体的安全。在十七世纪,也就是在孟德斯鸠之前不久,在这个时期出现了生命保险(ideaoflifeinsurance)和其他方面保险的理念——(165)这是由伟大的莱布尼茨提出的。因此,这种安全就不是传统的主要关切,但在孟德斯鸠那里却重要。

19、三权分立制度在西方各国有不同的表现形式,比较有代表性的有美国的总统制、英国的内阁制、法国的双首长制三种模式。在美国,行政权指政府,立法权指国会的上下议院制度,司法权指法院,三者互相制衡。罗斯福新政时期,行政权力全面扩张,确立了以总统为中心的新的三权分立格局。

20、壮游招募|发现之旅法国:旧制度与大革命

60句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精选

1、加之启蒙运动的直接政治后果──法国大革命,彻底地推翻了封建专制,建立了共和政体,其影响要超过英国的君立宪制,还有那位被黑格尔称为“马背上的精神”的拿破仑,把第一部民主宪法同法国人的生命热情传向了世界。曾几何时,法国被称为世界的自由之都。这种地位直到二次大战后才被美国平分秋色。我个人认为,在纯思辨上,法国人是肤浅的,但在生命活力上,法国人是第的。

2、对孟德斯鸠“三权分立与制衡”理论的评价

3、穿越三千年的时空,站在法典石柱面前,我们能感觉到,汉谟拉比是个很负责的大哥。

4、从汉谟拉比到查士丁尼,从孟德斯鸠到拿破仑,这是我们在卢浮宫里的难忘一课。◎

5、关于这个看法有大量的文献。十九时期曾经有一段时期,人们也相信这种看法。在我们时代,这种看法遭到了普遍的拒绝。如果我没有搞错的话,你们可以在麦基文(McIlwain)的著作中找到关于这一点的讨论,或者在他对于西方政治思想史的讨论中,或者是在他的《宪政古今》中看到相关的讨论。在今天已经没有人这样认为了。

6、因为深深恐惧着隐含在民主制度中的“多数人的暴政”的危险,孟德斯鸠在书中的大部分都偏爱着一种贵族共和政体,他认为,如果是在法治的情况下,他宁可忍受君主制。因此他提出了一种包括君主制、贵族制和民主制在内的混合政府,里面有国王、贵族和议会。

7、尤瓦尔·赫拉利在《人类简史》中提出了一个让人大跌眼镜的论点:与其说人类驯化了小麦,还不如说小麦驯化了人类。更有趣的是,定居下来的人类反而比狩猎采集的时候过得更差,他们的工作时间更长(要除草收割),还面临粮食歉收的危险。

8、孟德斯鸠,法国启蒙时期思想家

9、上帝是创造者;“所有的人都是生而平等的”。宪法主张,所有人都有“由造物主赐予的某些不能剥夺的权力”,

10、早由17世纪英国著名政治学家洛克提出,用以巩固当时英国的资产阶级革命成果。后来该学说不断传播,并被法国著名人物孟德斯鸠诠释为行政、司法、立法三权分立的形式,解决了在该种政治制度下可能出现的部分问题。该学说在当时被广泛认为是民主制度的有力。

11、孟德斯鸠提出三权分立主张,先实践这一主张的国家是美国 卢梭的思想影响了美国独立战争和法国大革命

12、一切人类事物都有一个终结,我们正在讨论的国家也一样,有朝一日会失去自由,会死亡。

13、自然法并非来自司法实践,而是来自法律哲学。自然法(naturallaw)创立了“正义”的概念,出自古希腊斯多葛主义,意思是正义高于各种人定法和政治实体。

14、汉谟拉比法典刻在一根高达25米的黑色玄武岩柱上,1902年在埃兰古国的古城苏萨(今伊朗境内)出土。三千年前,这根石柱竖立在古巴比伦的广场,周围是蓄着大胡子的人,他们仔细阅读这些条例,依此处理纠纷,而如今,它静静地伫立在巴黎卢浮宫的近东文物分部。

15、他所理解的法律,是建筑在自然法基础之上的。自然法的含义接近于“自然法则”,是自然形成而非人为。万物都有法,都受自然法的约束。在动物界,自然法有四条原则:和平、寻找食物、自然的爱慕和过社会生活的愿望。

16、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与制衡”理论是典型的资产阶级宪政理论,对西方政治体制,特别是美国的政治体制产生了重要影响。在美国政治制度中,权力分立和制约平衡是重要的原则。

17、洛克,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产生影响的原因是打破封建专 制主义价值传统,传播启蒙思想。

18、尽管所有政府都有一个相同的普遍目标,那就是保存自己,不过,每一个国家各自还有一个特殊的目标。罗马的目标是扩张,斯巴达的目标是战争,犹太法律的目标是宗教,马赛的目标是商贸,中国法律的目标是公众的安宁,罗德人法律的目标是航海,自然的自由则是蛮族的治理目标。一般地说,君主的欢悦是专制主义国家的目标,君主和国家的光荣是君主国家的目标,人人不受约束是波兰法律的目标,结果却是人人受压迫。

19、法国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

20、特别提示:不论盈亏多少,收盘前5分钟跌破5日均线的立即出局,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盈亏自负。

80句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精选

1、美国的汉密尔顿、杰斐逊等人将“三权分立与制衡“理论具体运用到了美国国家机构的创建和宪法制定的实践中,并在实践过程中丰富和发展了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理论,提出了关于联邦和州之间纵向分权的理论,还主张设立两院制议会以相互制衡。美国宪法明确也规定了立法、行政、司法的三权分立的政府架构和三种权力之间的制衡原则。

2、近代分权学说的完成者是孟德斯鸠。他的分权理论主要表述在《论法的精神》一书中。马忠、郑观应、陈炽他们通过接触西方文化,片面地介绍了三权分立的政治制度,并加以宣传和颂扬。在维新变法中康有为和梁启超更为系统地介绍了分权学说。

3、现在2018年10月29日

4、壮游招募|发现之旅美国东部:光荣与梦想

5、邦联制和立法权过大的教训使政治家们认识到了权力之间相互制约、相互平衡的重要性,对1787年宪法和美国现行的联邦制产生了重要作用。

6、在此,孟德斯鸠谈到了不同国家的目标。在第八章第16节中,他曾谈到过不同于原则的目的。在此,很清楚,他谈论的是不是原则,而是某种类似于目的的东西。但我们已经在第八章第16节的讨论中看到,没有一个共和国以德性作为目的。并且这一点在此得到了证实——在此,提到的共和国中,,没有一个以德性作为目的,在此也没有界定说专制政体是以恐惧作为目的的。相反,这里说,专制君主的欢悦是专制政体的目标。因此,目标是某种与原则截然不同的东西。在此给出的推论是,共和政体的目标或目的不是德性。

7、走钢丝所获得的自由感在生命的发挥上要成倍地超过走平坦大路所获得的自由。如果每个人都能在走钢丝的冒险中获得自由,那么世界就会是人的潜在生命力的一次大爆发。尽管在卢梭的身上,存在着现实与理想之间、束缚与自由之间的二律背反,尽管他在彻底否定现实的同时还构想着浪漫的乌托邦。但是,这些都无法湮没他作为一个活生生的生命向社会发出的挑战。

8、第十一章讨论权力分立(separationofpowers),这是孟德斯鸠著名的教诲。在该章第6节讨论了英格兰的政制(constitution),在本书编者看来,这是《论法的精神》一书中著名的一节,但这并不意味着,孟德斯鸠也将其视为是重要的一节,但在他之后的时代的确发生了这样的事。

9、文字出现后(感谢苏美尔会计们的贡献),成文的法律更大程度的取代了风俗。不过,法律一开始只是把风俗中的一部分规定下来而已,并非创造一些全新的规则。

10、通过系统地参加壮游活动,青少年可以建立起文化意识和审美品味,积累文化研究和学术考察实践经验,进而成为拥有审美能力和完善自尊体系的青少年和有全球视野和历史纵深感的世界公民。

11、我并不否认,卢梭的《忏悔录》和圣.奥古斯丁的《忏悔录》相比,缺乏一种真正的自省深度,显得有些轻浮,自我欣赏的味道浓于自我批判的精神,像个初出茅庐的毛头小伙儿,充满了底蕴不足的清高和自负。但是,他也许是第一个通过忏悔向全社会宣战的人,如果说,卢梭之前的伦理学只是在理论上公开了人的自私、人与人之间的竞争,那么卢梭在《忏悔录》中则第一次把一个活生生的人的自私和竞争心理公诸于世。他从不看别的脸色和目光,只是按照大自然赋予他的一切来生活,充分地完成了自然的使命。

12、法典末尾的一段话更是历史上任何法典所没有的:

13、但是,在艺术领域,德国、英国、法国的艺术家们的成就要远远超过十七世纪,走向极端浪漫激情和同样极端的对不规则的美的追求,使启蒙运动之中、之后的艺术构成了世界艺术中史上为光辉灿烂的高峰之一。文学、绘画、雕塑、音乐......每个领域都有第的艺术家,第的艺术品。在德国,有歌德、席勒、莫扎特、贝多芬;在英国,有华滋华斯、柯勒律治、济慈、雪莱、拜伦;而法国人的生命深度也许生来便与理性、实证无缘,而全在情感行动之中。因此,启蒙时期的法国文学堪称第的审美珍品,其绘画也是走在世界前列的。夏多布、里昂、卢梭、雨果、乔治.桑、梅里美、德拉克、瓦罗,这些名字所象征的生命活力是其他民族难以企及的。

14、读一读塔西佗的名著《日耳曼尼亚志》就能发现,英国人的政治体制观念是从日耳曼人那里引进的。这种优良的制度初是在森林中发现的。

15、美国:光荣与梦想第1期

16、在三权中,立法权重要。立法权是否属于全体公民是一个国家是否是民主政体的自由国家的标志。孟德斯鸠认为,立法权必须为社会全体成员所享有,其行政机构是公民代议。国王只是为实施全体公民意志的行政权执行者。司法权是法律的执行。三权的分立可以限制任何一种权力的滥用,而没有权力的滥用,每个人的民主和自由就有了制度上的。从哲学的高度看,孟德斯鸠的政治理论是建立在对人性之弱点、局限的清醒反思的基础上的。正因为人有天生的弱点,才不能指望通过道德手段来改变,只能用制度来限制,使其没有泛滥的余地。可以说,承认人有弱点是西方哲学得以大踏步地发展的主要基础,也是西方政体的人性理论基础。

17、当然,英格兰是一个现代国家,因此,这就需要我们对之前所看到的有关古人和现代人所知道的东西做一修正。古人总是谈论德性,现代人则总是谈论财政、贸易等等。也许在这些较低层次的东西——例如财政和贸易等等——和政治自由之间存在某种关联。

18、我认为,如果说浪漫主义的启蒙运动对人类有甚么重要的贡献的话,那么它的大贡献就是一种让生命走向情欲之极端的生存方式,而这种生存方式的典型的代表就是卢梭。卢梭所以成为一个时代的精神领袖,成为具有感召力的旗帜,决不是因为他在哲学上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深度和广度,而是因为他为人类提供了一种前所未有的生存方式。卢梭精神象征着人类的冒险、极端。他的否定和批判是横扫一切式的,他的肯定和赞美也是浪漫、诗意、理想的。在他那里,人的每一种情欲都被发展到极点,所有的观点都被推向极端。

19、接下来第六节的倒数第二段,现在继续读这段话的倒数第二段。

20、本文是“明眸法国壮游功课”的第8篇,介绍汉谟拉比法典和法律的源流,下一篇我们将介绍一幅传奇的法国挂毯。

100句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精选

1、04孟德斯鸠:混合政府与三权分立

2、自古以来,权力就如同野兽,总是与血腥和暴力联系在一起,几乎没有办法束缚它,所以便有了同样古老的学问——政治学,来探讨权力的秘密。

3、在这里我们就可以看到:审议性的、管理性的——对应于行政性的、司法性的要素。但是,除了存在某些区别之外,比如说,审议性的要素不同于立法性的要素之外,要点如下:亚里士多德并不关心权力的分立问题,他关心的是区分不同的功能。他并没有主张说,它们必须由不同的人来掌握。因此,我们可以说权力分立是孟德斯鸠的原创性教诲,尽管在洛克那里已经出现了一些重要因素,但是在洛克那里,这些因素没有明确地走向权力分立。

4、“马布里诉麦迪逊”案中,联邦高法院第一次把司法审查权作为宣布国会立法违宪的武器,并从此开始了联邦高法院运用这一权利来限制和制约立法权和行政权的先例。从此高法院确立了宪法的解释权,司法部门有权制约立法和行政部门,成为分权制衡的有效手段。美国的三权分立与制衡机制真正在实践中得以确立。

5、03罗马法:习惯法和自然法

6、什么是法的精神?有两条原则:

7、法治还意味着法律只应约束人的行为,而不能约束人的思想。法律可以规定人应当怎样行为,却不能也不应规定人怎样思想。假如思想可以犯罪,就没有任何自由可言,没有什么事情不可以是犯罪了,人也不可能再有任何尊严可言。

8、他理想中的立法机构类似于英国式的两院制,有两个独立的议院,一个由上层阶级组成,一个由平民组成。这个制度起源于罗马共和国时期,当时罗马有着全是贵族产生的元老院(类似于上议院)和全体罗马男性公民产生的平民大会(类似于下议院),两者相互制衡。不过到了如今英国的两院制,上议院的权力已经小,近乎象征式,被称为“跛脚的两院制”。

9、道德约束不了权力,权力只有用权力来约束。

10、孟德斯鸠继承了洛克的思想,提出了比较系统的立法、司法和行政“三权分立”的学说。他说:“任何国家都有三种权力:立法权,执行有关国际法事务之权,执行有关公民法事务之权。”这三种权力应该彼此分立,相互制约,相互监督,以防止权力滥用,保障公民的自由和平等。三权分立”学说表达了资产阶级反对封建专制的立场,在当时具有历史进步意义。但历史也证明,三权分立并非民主的形式,即使资产阶级国家也都没有完全采取三权分立的制度。

11、西塞罗根据统治人数的多少对政体进行划分,他认为“当全部事务的高权力为一人掌握时,我们称此人为独裁国王,我们称这样的国家体制为王政。当全部事务的高权力为一些选举出来的人掌握时,我们称这样的城邦由贵族意志掌管。人民的城邦(因为人民就这样称呼)即其一切权力归人民。”西塞罗认为只有这三种体制适当地混合而成的第四种国家体制特别值得称赞,因为这种国家体制中有的、杰出的首脑,但他不专权,贵族可以掌握一定的权力,重大事情由民众决定,这样就可以保持权力平衡。

12、“谁能够说?”答案当然是:孟德斯鸠。从这一点可以十分清楚地看到,德性不再是自由的指导原则。自由究竟意味着什么,眼下还是不清楚。德性必须被限定,它不再是高的原则。

13、和汉谟拉比法典石柱一样,这件汉谟拉比头像雕塑发现于古国埃兰的城市苏萨(今伊朗境内),很可能是在公元前12世纪作为战利品一起被埃兰国王带走的。

14、但是私有利的出现虽然带来了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带来了科学和艺术等人类文明,但是他使人失去了纯真的本性、平等自由的生活,进入了一种奴役与被奴毅的关系之中,社会罪恶开始出现,人人怀有损人利己之心,人与人之间的利害冲突导致了残酷的竞争和倾轧。社会的邪恶也产生了道德的堕落,阴谋、欺诈、虚伪、贪婪代替了良心、同情、怜悯。这种社会不平等和道德沦丧的高峰就是暴君专制。物极必反,不平等的极点就是新的平等的开始。于是出现了社会契约中的平等。

15、“马伯里诉麦迪逊案”——三权分立与制衡机制在实践中的真正确立

16、自爱是人性之本,自由之源

17、至今,分权学说对中国的政治生活还有一定的影响。

18、三权分立制度的理论基础是17—18世纪西欧资产阶级革命时期英国资产阶级政治思想家洛克和法国资产阶级启蒙学者孟德斯鸠提出的分权学说。这一学说基于这样一个理论前提,即的权力导致的腐败,所以,国家权力应该分立,互相制衡。资产阶级的思想家们希望据此建立一个民主、法治的国家。英法资产阶级革命和美国独 立战争以后,三权分立成为资产阶级建立国家制度的根本原则。在当代,尽管西方国家的政治制度发生了很大变化,但三权分立仍然是它的一个根本特点。对于这种制度,西方的政治家和思想家推崇,认为只有实行三权分立,才是民主和法治的标志。

19、随着农业的发展,当像杰里科这样的小城市,变成了吾珥这样的大型城市和城邦,国家的概念也慢慢出现了。当国家取代了家庭、家族、部落,法律也部分地取代了风俗。财产、婚姻的问题就不仅仅是私人的事情了,作为城邦或者国家的成员,人们需要去国王那儿讨公道。这就好像是,街上没有强哥的时候,小明来抢劫,你必须自己打跑他,否则就只能自己认栽,但是当街上有了强哥,小明抢了你的店,你就得去找强哥主持公道,否则眼里还有没有强哥了?

20、自然法的理念意味着“天赋人权”——人人生而平等,与之相对的是人定法(或者叫意定法)的“人赋人权”。自然法的教义是后来英国大宪章、法国的权力法案和美国独立宣言、美国宪法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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