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内阁制是什么意思【文案92句摘抄】

admin 句子大全 2023-04-17 16:05:27

责任内阁制

1、责任内阁制的特点

(1)、清朝是我国历史上后一个封建君主专制王朝,在此期间,为之服务的行政办公工作较明朝也有了新的发展。

(2)、内阁的含义:内阁原来是指国王召集亲信大臣商议国家机密的秘密小房间,后来指决议国家大事的高行政班子。 

(3)、1916年,袁世凯称帝失败后,北洋军阀政府又恢复了国务院的组织,中央的秘书工作由国务院秘书厅管理。秘书厅下设有秘书长、秘书佥事、主事若干人,分别负责秘书工作和文书、档案的管理工作。北洋军阀政府还专门配备了英文秘书和日文秘书,以应付外事方面的机要联络工作。

(4)、1742年,首相罗伯特·沃波尔失去下院多数的信任,被迫率内阁全体辞职。此后,“内阁失去下院多数信任必须辞职”成为一种不成文的制度。

(5)、编者按 办公室,作为政治制度设计,一直贯穿着我国的政治制度史。在漫长的历史岁月中,办公室制度在统治阶级管理社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古为今用,鉴往知今,对办公室历史的回顾和梳理,对于我们研究今天的办公室工作,有着一定的参考意义。本文节选自《办公室学》。

(6)、1955年1月和1956年11月,中央先后公布了《中国共产d中央和省(市)级文书处理工作和档案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d县级文书处理工作和档案工作暂行办法》。1964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制定了《关于秘密文件管理工作的暂行规定》《关于机要秘书工作的暂行规定》两个文件。

(7)、下任总理仍由议会产生,获得过半数者即执政。

(8)、第1项,有:国务员”辅佐临时大总统,负其责任”,即实行责任内阁制度。

(9)、形成:18世纪早期,英王退出内阁,沃波尔主持内阁会议;

(10)、议会议席的变动直接影响到内阁存亡,如果失去多数,即总理率阁员全体辞职

(11)、18世纪早期英王乔治一世统治时(在“历史纵横”栏内了解乔治一世及首开英国内阁制的先声),由下院多数d领袖(当时是沃波尔)主持内阁会议,这形成了一种政治惯例,首开了英国内阁制的先声。

(12)、责任内阁,设总理大臣和协理大臣各一人,负责掌管机要,处理阁政。国务大臣十人,由各部大臣兼任。内阁总理大臣和协理大臣之下,设阁丞一人,负责阁内的一般行政工作。内阁设丞宣厅,专门管理文书工作,主要负责宣布诏令,办理奏折和处理文件,管理印章,保管图书和文书档案等。

(13)、可见6种教材,并不是每个教材都说《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规定实行“责任内阁制”。华师大版、部编八年级、统编高一历史课本就没有讲规定实行“责任内阁制”。三个版本的必修1都讲到“内阁制”。统编教材纲要必修(上)处理得比较好,在临时约法内容里并没有讲规定实行责任内阁制,只是在讲临时约法的意义上讲到责任内阁制,教材的111页是这样说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实际上确立了责任内阁制,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资产阶级共和国宪法性质的重要文件。”纲要必修和选择性必修1在讲法上不一致,建议选择性必修1要修改,统一纲要(上)的提法。

(14)、内阁当时的办公地点在文渊阁,在黄仁宇先生所著的《万历十五年》一书中,曾有对内阁和文渊阁的比较形象的描述:“文渊阁正厅供奉孔子像。两侧有官舍四间,另有阁楼,乃是保存书籍档案的地方。阁前不远有东西两排平房,是为书记人员抄缮文件的办公室。以这些房屋作为我们庞大帝国的神经中枢,似乎过于朴素。”在这里,作者点明了文渊阁是“我们庞大帝国的神经中枢”,作者接着写道:文渊阁“既像皇帝和文官集团的联络处,也像各部院以上的办公厅;有时又像皇帝的顾问室,或是调解纠纷的超级机构”。黄仁宇先生以上对明朝文渊阁的描述,清楚表明,在明朝,文渊阁实际上是一个为皇帝服务的类似于办公室的机构。

(15)、抗战胜利以后,国民d反动派不顾全国人民的反对,在1946年7月,发动了全面内战,从此进入了解放战争时期。随着全国革命形势的发展,我们d的行政办公工作,相应地也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16)、第1项规定,在《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中找不到。勉强称得上规定责任内阁制规定的法条是:“第四十四条国务员辅佐临时大总统负其责任。”这一条能推出临时约法确立了责任内阁制吗?有点牵强,什么叫责任内阁制,辞海这样说:内阁政府由议会产生并对议会负责的政权组织形式。

(17)、第3项,规定总统颁布的命令须由国务员副署才能生效。

(18)、内阁总理怎么产生,是不是由议会中多数d产生,只有人教版说由议会中多数d产生。

(19)、1914年,袁世凯为了恢复帝制的需要,把责任内阁制改为总统制,废除了国务院,各部直接由大总统领导。在总统府内设政事堂,设有国务卿一人,协助大总统处理政务。政事堂下设机要局,负责处理机要文电。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袁世凯还将他的秘书和秘书厅改为内史和内史厅,秘书长为内史监,总统府收发处改为奏事处。伴随着这种变化,政府公报中也将“呈”改为“奏”,各省报袁世凯的文件和电报,也将“钧鉴”改为“脊鉴”。一时间,复辟风潮刮起,宛若时光倒流。

(20)、责任内阁制又称“议会内阁制”。是指内阁由议会产生并对议会负责的政权组织形式。18世纪初始于英国,由枢密院的外交委员会演变而来。内阁制与议会制相适应。实行内阁制的国家,内阁由议会中占多数席位的一个政d或几个政d联合组成,对议会负责并受议会监督。议会通过“不信任案”时,内阁必须总辞职,或提请国家元首下令解散议会,举行改选,以决定原内阁的去留。有的国家,虽称政府为内阁,但政府并不对议会负责而由君主或总统直接操纵,这不是内阁制,而是二元制的君主立宪制或总统制。

2、责任内阁制是什么意思

(1)、据此可见《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有三项重要规定:

(2)、  结合基础知识,这两件事说明英国民主政治内容:(1)议会主权;(2)国王仅扮演仪式性角色;(3)首相领导的内阁即政府,与议会的关系:如果议会对政府不满即不信任,解决办法有两个,一是首相领导的政府辞职,由议会多数d派重新组阁;二是政府提请国王解散议会,重新进行议会选举,由多数d派组阁。题目里说的就是第二种解决办法。

(3)、第一周放学后,第一组的两位班长与老师通过对大家的志愿、能力、特点等进行商讨,决定出了第一任内阁成员的名单,随后与他们进行沟通。很快,大家都欣然接受了。怀着心中的欣喜与期待,2020年9月4日第一届责任内阁正式亮相,并在下一周中开始为大家服务。自此,云韶十班第一届内阁正式拉开帷幕——这将是崭新的面目,是新制度的开端,更会成为一个良好的启航开头,为日后的成功填满一半!

(4)、为大家简单分配完工作后,班委们也都积极踊跃地行动起来。第二周的早上,学习氛围浓郁、一尘不染的班级少不了各位班委、学习委员连带同学们共同的努力。

(5)、到了两晋时期,仍设中书省,并将魏朝在中书省另设的秘书监,改为秘书寺。同时,在秘书寺之下设了秘书卿、秘书少卿、秘书丞和主簿官,形成一套完整的行政办公机构。南北朝时,又把晋代的秘书寺改为秘书省,使它成为与三省平行的行政办公机构。

(6)、第七章附则第五十三条本约法施行后限十个月内,由临时大总统召集国会。其国会之组织及选举法由参议院定之。第五十四条中华民国之宪法由国会制定。宪法未施行以前,本约法之效力与宪法等。第五十五条本约法由参议院参议员三分二以上,或临时大总统之提议,经参议员五分四以上之出席,出席员四分三之可决得增修之。第五十六条本约法自公布之日施行。临时政府组织大纲于本约法施行之日废止。

(7)、内阁实行集体负责制,对外必须全体一致,并与首相共进退,共同负责政府的行政事务;

(8)、早在奴隶社会,就有了办公室,当时从事办公室工作的有两种人,一种叫“祝”,一种叫“巫”,男的叫“祝”,女的叫“巫”,主要是为氏族首领祭祀活动服务的。

(9)、内阁制与议会制相适应。实行内阁制的国家,内阁由议会中占多数席位的一个政d或几个政d联合组成,对议会负责并受议会监督。议会通过“不信任案”时,内阁必须总辞职,或提请国家元首下令解散议会,举行改选,以决定原内阁的去留。有的国家,虽称政府为内阁,但政府并不对议会负责而由君主或总统直接操纵,这不是内阁制,而是二元制的君主立宪制或总统制。

(10)、1912年3月10日,北洋军阀袁世凯在北京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从此开始了北洋军阀对中国的统治。

(11)、第六章法院第四十八条法院以临时大总统及司法总长分别任命之法官组织之。法院之编制及法官之资格以法律定之。第四十九条法院依法律审判民事诉讼及刑事诉讼。但关于行政诉讼及其他特别诉讼,别以法律定之。第五十条法院之审判须公开之。但有认为妨害安宁秩序者得秘密之。第五十一条法官独立审判不受上级官厅之干涉。第五十二条法官在任中不得减俸或转职。非依法律受刑罚宣告或应免职之惩戒处分,不得解职。惩戒条规以法律定之。

(12)、责任内阁制,又称“议会内阁制”。是指内阁由议会产生并对议会负责的政权组织形式。18世纪初始于英国,由枢密院的外交委员会演变而来。

(13)、首相制度的形成。18世纪,“首相”产生,国王逐渐退出内阁,成为“统而不治”的虚君。第一任首相:1721年沃波尔。 

(14)、内阁制与议会制相适应。实行内阁制的国家,内阁由议会中占多数席位的一个政d或几个政d联合组成,对议会负责并受议会监督。议会通过“不信任案”时,内阁必须总辞职,或提请国家元首下令解散议会,举行改选,以决定原内阁的去留。有的国家,虽称政府为内阁,但政府并不对议会负责而由君主或总统直接操纵,这不是内阁制,而是二元制的君主立宪制或总统制。

(15)、两周已过,说长也长说短也短。长的是,大家彼此间变得熟悉,破了冰,开了海,开始携手前行;短的是,恍恍惚惚间半个月就溜走了,第一个任期也已经过半。接下来会有更多的挑战,更多的任务与艰辛,但有你们,有大家,我们才能从容不迫!

(16)、责任内阁制,是资本主义国家由内阁总揽国家行政权力并向议会负责的一种国家政权组织形式。由于内阁制政府具有对议会全权负责的特征,故又称议会内阁制。

(17)、(1)圆坐押署文书制,公文必须有主管部门的负责官员依次署押,否则不能行文。

(18)、后来在护国战争中反对袁世凯的梁启超、蔡锷等人,此时也公开声明,反对“二次革命”,上海总商会以投票方式表决,予以反对。主张军事讨伐的,只有戴季陶等人,但孙中山不为所动,主意已定,毅然决定“兴兵讨袁”,只是可惜,两个月后,江西、上海等地发起的讨袁之战,以失败告终。

(19)、1911年10月10日的辛亥革命推翻了清朝封建专制的统治,结束了中国2000多年的封建帝制,建立了我国历史上第一个资产阶级性质的政权,从此,我国的行政办公室制度步入了近代的历史发展阶段。湖北军政府在武昌成立后,革命d人自己组织了谋略处,成为军政府的核心。谋略处下设秘书、谋略二厅。行政办公工作和档案工作由秘书厅负责。

(20)、18世纪初期,辉格d在英国政坛日益占有优势,实际掌握了政权,国王的主要咨询机构逐渐发展成内阁。

3、责任内阁制和总统制

(1)、1942年,抗日战争面临着极其严峻的形势,为了战胜困难,坚持抗战,d又提出了精兵简政等十大政策。但即使在精兵简政的情况下,d还是加强了行政办公工作机构,坚持办公制度。如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设立了办公厅,加强了行政办公工作。陕甘宁边区政府也成立了合署办公厅,下设秘书处、交际处、总务处等机构。秘书处统一掌管边区政府会议记录、公文拟稿、收发、缮印、档案保管、书报编审和对外宣传等事宜。合署办公,适应了战时的特点,极大地提高了办事效率。

(2)、中央行政基本上承袭隋唐的三省制,仍由三省共同负责。但以中书省为主,只有中书省才能参与机密,直接取旨于皇帝。军事系统的行政办公的工作由枢密院负责。这是宋代行政办公工作制度的一大改革。

(3)、(3)公文投递制,在元代很有特色。驿传制度,在我国有相当悠久的历史。但元代的驿传制度比前代更为完善,驿传制度的改进也尤为突出。

(4)、通俗来讲,班长是内阁“首相”,全体班委为“内阁成员”,全班同学组成议会。因此我们第一届内阁的形成过程也就很显而易见啦。

(5)、18世纪初期,辉格d在英国政坛日益占有优势,实际掌握了政权,国王的主要咨询机构逐渐发展成内阁。辉格d领袖华尔波尔实际上是英国第一任内阁首相(在“历史纵横”栏内了解华尔波尔及英国的内阁制开始形成,并逐渐向责任制内阁的方向发展),英国的内阁制开始形成。

(6)、由议会多数d或联合起来占多数的d组阁,推举总理,由国王或名义上的总统任命。

(7)、1721年,罗伯特·沃波尔成为英国第一任内阁首相,主持内阁会议,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内阁制正式形成。

(8)、议会是国家政治的中心,是国家高立法,分为上下两院。上议院是贵族议院。下议院是平民院,是民主的代议,议员由普选产生.经过多次改革,上议院在议会中居于从属的地位,只起辅助性的作用。

(9)、第3项规定,在《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中找得到。临时约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国务员于临时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公布法律及发布命令时须副署之。”不过有不同,副署的不只是总统的命令,还有法律。

(10)、我们d的行政办公工作,是伴随着d的诞生而诞生的。1921年7月,d的一大召开,组成了d的领导——中共中央局。一大期间,负责行政办公工作的是同志。他当时既是代表,又是秘书。在后来的很长一段时间里,同志也曾亲自做秘书工作,并亲自编制密码和翻译电报。

(11)、中书省的组织机构,比唐代更为繁多。省内设有主事房、班簿房、制敕库房、催驱房等秘书部门。主事房,主管文件的收发登记;班簿房,负责掌管文武官员的名册及官员的基本情况;制敕库房,负责皇帝诏令文书的编纂工作和架阁库的工作;催驱房,负责文书的催办工作。此外,还有一些专门机构,除了规定的职责外,还负责处理一些无章可循的需要请示办理的事项。在中书省长官中书令下,仍设有中书舍人,负责皇帝诏令的撰制、文书处理、皇帝起居及政务活动的记注等工作。从今天的眼光看,中书省接近于宋代皇帝的办公室。门下省设有开拆房和章奏房,负责文书的收发登记和催办工作。省内设有给事中官员四人,负责掌握文书的审查工作。假如政令不适当或命令性文书有失误,可以驳正其违失,把文书退回去。尚书省的秘书办公机构设有开拆房、催驱房、制敕库房,分别负责文书的收发登记、检查督促文书有无违失,以及文书的编纂和归档工作。

(12)、为了加强文件的管理工作,中共中央办公厅于1949年12月和1950年4月,先后发出了《关于文电处理工作的几项决定》和《关于统一文件纸型与格式的规定》这两个文件,对于文电的管理、秘书人员的职责,以及行文关系和文件格式等,都作了详尽的规定。它对于改革旧的公文程式,建立新的统一的文书处理制度等,起了重要的作用。中共中央于1951年2月2日,发出了《关于纠正电报、报告、指示、决定等文字缺点的指示》之后,政务院又发出了《关于学习标点符号的指示》,这两个文件对于肃清文牍主义,改变d政的文风,起了极大的作用。

(13)、在元代,行政公文事务形成了一整套公文处理制度。其中主要有:

(14)、宋代朝廷对掌管核心机密的秘书官员控制极为严密,规定了严格的保密制度,既不准私出访问,也不准会见客人。宋朝的行政办公工作的组织机构较前更为严密,文书工作制度也比唐代更为系统化和法制化,有些制度如一文一事制度、催办制度、限期办文制度等,对以后的行政办公工作影响较大。

(15)、内阁是英国的政府,首相由国王任命,名义上对国王负责,实际上对议会或首相负责,如果议会通过对内阁不信任案时,整个内阁(包括首相)要么下台,要么内阁提请国家元首宣布解散议会,重新进行议会选举。

(16)、军训期间,同学们都纷纷填写了自己想担任的职务,经过积极踊跃的报名,老师统计出了各个职务的申报人数。与同学们商议后,决定采用具有云韶十班特色的责任内阁制度来进行公平、公正、公开的竞选,以此锻炼同学们的责任心、能力,并及大可能满足全班同学的意愿,创建“民主平等文明和谐自由”的十班。

(17)、从左到右:卫生委员:曹念恩、孙晟轩、刘思缘、巴雨桐 

(18)、国民d政府为了提高行政效率,维护其统治,曾对行政办公工作进行了几次大的改革。如建立“幕僚长”制度,颁布“公文改良办法”等,但由于国民d政府的反动性质导致它政治上的腐败,这一切都没有起到什么作用。

(19)、4,直接负责的目标不同,美国总统对全体选民负责,日本首相对议会负责.

(20)、发展:18世纪后期,形成内阁可以提前大选例;

4、责任内阁制和内阁制的区别

(1)、到了明朝,废丞相,实行内阁制,内阁辅佐皇帝处理政务,内阁实际上是一个类似办公室的机构。后来,内阁逐渐对国家事务有了一定的决策权,内阁首辅某种程度上行使类似于丞相的权力。比较典型的如内阁首辅张居正。

(2)、教材的第14页这样写道:“(《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规定实行责任内阁制,内阁总理由议会的多数d产生,总统颁布的命令须由国务员副署才能生效。”

(3)、1714年,安妮女王去世,根据《王位继承法》,由德国的汉诺威选帝侯继承王位,即乔治一世。由于不懂英语,逐渐对参加内阁会议失去兴趣,于是很少出席会议,甚至不出席会议而让大臣们去料理国事。于是大臣们有事就自己商定对策,然后提交给国王审定。

(4)、说责任内阁制由临时约法规定(有的说特别规定)在“史料实证”这一关难以通过。说临时约法规定“责任内阁制”的始作俑者是谁?

(5)、为了加强d的行政办公工作,1923年d的三大决定建立秘书制,中央局的秘书由中央局五个成员之一的同志担任。根据d的三大所通过的《中国共产d执行委员会组织法》规定,中央局秘书的主要职责是:

(6)、从法条看,临时约法对总统和总理的权力划分不明确,高行政权有两个首脑――总统和总理,谁的权力大,各自职权边界是不明的,似乎是总统的权力要大于国务员。这也是造成后来府院之争制度上的根源。真正的内阁制不是这样的。

(7)、选择性必修1讲《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规定了责任内阁制

(8)、元朝是我国北部蒙古族成吉思汗建立起来的一个军事强国,元朝设立了中书省和枢密院,分别掌管政务和军机秘书工作,取代前朝的三省制。中书省是元王朝总管全国政务的中枢,行中书省是地方的高行政,其往来文书数量浩繁,为处理这些来往文书,省内设有检校、照磨、管勾、架阁库等机构。分别负责文书的检校,文牍、簿籍的复核,文书的收发处理,以及文书档案的管理等工作。

(9)、上个世纪80年代的初中课本没有讲规定责任内阁制,本世纪初的高中历史课本讲临时约法时讲了规定实行责任内阁制。

(10)、《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到底有没有规定实行责任内阁制

(11)、此外,还规定d的一切函件都必须由委员长和秘书共同签字才能发出,执行委员会的一切会议,必须由委员长和秘书召集之。

(12)、责任内阁制又称“议会内阁制”。是指内阁由议会产生并对议会负责的政权组织形式。18世纪初始于英国,由枢密院的外交委员会演变而来。

(13)、形成过程:没有任何成文法律为依据,依靠惯例形成的。

(14)、辉格d领袖华尔波尔实际上是英国第一任内阁首相(在“历史纵横”栏内了解华尔波尔及英国的内阁制开始形成,并逐渐向责任制内阁的方向发展),英国的内阁制开始形成。18世纪后期和19世纪上半期,英国的责任制内阁进一步完善。

(15)、英国这种独特的君主立宪制适应了英国社会独特的国情,为其资本主义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16)、宋朝初期,加强了军事工作,实行了前所未有的中央集权的封建专制制度。与此相适应的在组织上实行了军政分立,设立了枢密院,作为中央高军事行政领导。于是宋王朝的军政大权,就分别由中书省和枢密院执掌。行政办公工作也按军政这两个系统分别管理。

(17)、  题干材料说了两件事,一件是英国第一任首相沃波尔没有得到议会支持——说明政府(行政权)受到议会(立法权)制约,议会主权;另一件事是首相小皮特因得不到议会支持,即议会对小皮特政府不信任,小皮特政府的解决办法是提请国王同意(根据英国民主政治内容来看,国王只是扮演仪式性角色),解散议会,重新进行议会大选,小皮特获胜继续组阁——说明小皮特所在d派获得议会多数席位。

(18)、当时,举袁世凯为总统几乎成为无法改变的事实,若实行总统制,政权则掌握在袁世凯手中;若实行责任内阁制,政权将集中于内阁,革命d人还有机会通过议会竞选来控制内阁。他希望凭借责任内阁制,将中央政府的实际权力牢牢掌握在革命d手中。

(19)、中央政府的政治架构,宋教仁主张“责任内阁制”。宋教仁坚持责任内阁制的一个重要的现实目的就是要限制大总统的权力。因为当时革命d高层已经商定,如果清帝退位,袁世凯表示赞成共和,临时大总统的位置就要拱手让与袁世凯。宋教仁对袁世凯素无好感,不相信袁世凯真心赞成民主共和,而当时革命d可行的办法,就是通过实行责任内阁制。

(20)、1,国家首脑不同.美国是总统,日本是天皇.

5、责任内阁制确立时间

(1)、在抗战初期,中央就对行政办公工作制度进行了整顿,并建立了会议制度和文件发布制度,与此同时,中央还就密码通讯和保密工作作了一系列的规定,从而了行政办公工作的顺利进行。

(2)、第2项规定,在《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中也找不到。

(3)、日本施行的是责任内阁制,即保留天皇的高礼仪象征权,对外代表日本国家,但没有实际权力.实际权力由首相掌握.首相的产生由在议会选举中获得多数席位的政d任命产生,作为政府的首脑,内阁中的其他成员由首相任命.内阁对议会负责即政d只要获得大选的胜利就可以控制议会和内阁.

(4)、  结合基础知识,题干所说的事情是英国责任内阁制的内容,另外结合题干给的时间可知,此时的英国责任内阁制已经形成。故A项为正确答案。此题迷惑性大的就是B项,两个时间点,给人的感觉就是民主政治发展完善,但是但是但是,由于两件事说的都属于责任内阁制的内容,而这个内容并没有说因时间的推移而发生发展完善,即内容是固定不变的。故B项错误。

(5)、维多利亚女王时期,让在议会选举中取得多数席位的政d组阁,该d的领袖就是理所当然的首相。

(6)、第三章参议院第十六条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之。第十七条参议院以第十八条所定各地方选派之参议员组织之。第十八条参议员每行省、内蒙古、外蒙古、西藏各选派五人;青海选派一人。其选派方法由各地方自定之。参议院会议时每参议员有一表决权。第十九条参议院之职权如左︰一议决一切法律案。二议决临时政府之豫算决算。三议决全国之税法币制及度量衡之准则。四议决公债之募集及国库有负担之契约。五承诺第三十四条、三十五条、四十条事件。六答复临时政府咨询事件。七受理人民之请愿。八得以关于法律及其他事件之意见建议于政府。九得提出质问书于国务员,并要求其出席答复。十得咨请临时政府查办官吏纳贿违法事件。十一参议院对于临时大总统认为有谋叛行为时,得以总员五分四以上之出席,出席员四分三以上之可决弹劾之。十二参议院对于国务员认为失职或违法时,得以总员四分三以上之出席,出席员三分二以上之可决弹劾之。第二十条参议院得自行集会开会闭会。第二十一条参议院之会议须公开之。但有国务员之要求或出席参议员过半数之可决者,得秘密之。第二十二条参议院议决事件咨由临时大总统公布施行。第二十三条临时大总统对于参议院议决事件,如否认时,得于咨达后十日内声明理由,咨院覆议。但参议院对于覆议事件,如有到会参议员三分二以上仍执前议时,仍照第二十二条办理。第二十四条参议院议长由参议员用记名投票法互选之,以得票满投票总数之半者为当选。第二十五条参议院参议员于院内之言论及表决,对于院外不负责任。第二十六条参议院参议员除现行犯及关于内乱外患之犯罪外,会期中非得本院许可,不得逮捕。第二十七条参议院法由参议院自定之。第二十八条参议院以国会成立之日解散。其职权由国会行之。

(7)、首相、内阁和政府的产生与组成的法定程序:英王任命首相→首相提出内阁成员和政府成员名单→英王批准后内阁和政府便告组成。在英国内阁制中,首相一身二任(政府首脑和多数d领袖)是掌握国家实权的关键人物,但是以首相为首的内阁和政府都必须接受议会的监督,如首相有义务向议会报告工作,有责任回答议员的质询。——摘自百度百科

(8)、1688年光荣革命以后,威廉三世逐步退出内阁。

(9)、清朝时期行政办公工作机构比较精干,制度也比较健全,与明朝相比有了较大的变化,但作为皇帝的行政办公机构,也同历代封建王朝一样,极不稳定,只要行政办公机构超越其职权范围,就要被辗转变更。可以说,这是我国封建社会行政办公工作发展的一般规律。

(10)、北洋军阀政府的建立,虽然本质上仍是清末反动统治的继续,但从国家机构来说,却是在清末官制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一套模仿西方资产阶级共和国式的国家机器。袁世凯任大总统期间,在中央机构中,除了总统府以外,还设立了内阁(即国务院)及外交、内务等部。1912年,北洋政权初期时公布的《官制》明确规定,国务院下设秘书厅,厅内设秘书长及秘书、佥事、主事若干人,掌管秘书及文书和档案工作。中央各部设立总务厅,总务厅下又分别设有机要科、文书科,负责处理机要电报,撰拟文稿以及日常的文书和档案管理工作。

(11)、第二章人民第五条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第六条人民得享有左列各项之自由权。一人民之身体非依法律,不得逮捕、拘禁、审问、处罚。二人民之家宅非依法律不得侵入或搜索。三人民有保有财产及营业之自由。四人民有言论、著作、刊行及集会结社之自由。五人民有书信秘密之自由。六人民有居住迁徙之自由。七人民有信教之自由。第七条人民有请愿于议会之权。第八条人民有陈诉于行政官署之权。第九条人民有诉讼于法院受其审判之权。第十条人民对于官吏违法损害权利之行为,有陈诉于平政院之权。第十一条人民有应任官考试之权。第十二条人民有选举及被选举之权。第十三条人民依法律有纳税之义务。第十四条人民依法律有服兵之义务。第十五条本章所载民之权利,有认为增进公益、维持治安或紧急必要时,得依法律限制之。

(12)、汉朝官制沿用三公九卿制,汉武帝时期,为了巩固皇权,削减丞相府和御史台的实权,尚书的地位大幅抬升,逐渐成为皇帝的秘书处,尚书令成为直接对皇帝负责的总揽一切政令的重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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