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象专属个签
1、明明冰冷如我,却能被你的开朗暖化。
2、日本签证的签证上REMARK一栏,团签会多一条代码。自由行没有。
3、韩国签证新政策如下
4、个人旅游签证,与团队旅游签证
5、年8月1日日本驻华大使馆官方网站公布,随着中国公民赴日旅游人数的增加,日本国决定对中国游客发放能够更少人数自由旅行的个人旅游签证。与团队观光不同的是,中日双方旅行社不需要派领队和导游。
6、(1)中国公民访日「团体」观光旅行
7、有到访过以下国家:澳大利亚,比利时,丹麦,法国,德国,希腊,爱尔兰,冰岛,意大利,卢森堡,荷兰,新西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英国,美国,加拿大,奥地利,芬兰个人签证
8、特殊人群:
9、你的温柔如此靠近带走我的心跳。
10、身份证复印件:1份,必须是用身份证原件的复印件(二代须复印双面)
11、户口本:1份,全体家庭成员的户口本复印件,包括户主首页(有同行家属时)能体现关系的户口本或亲属关系公证书
12、a、退休人员:如申请人为退休人员,需要提交退休证的
13、此类签证的发给对象是以观光旅游为目的申请人。因此,除观光旅游以外的短期访问目的都不属于此范围。
14、心若相知,无言也默契。
15、结婚证:1份结婚证复印件(日本领事馆对在一个户口本的人员才会认定为亲属,如果夫妻不在一个户口本上,都是单独的户口,光是提供结婚证,使馆是不认可的,需要提供亲属关系公证书)
16、明明冰冷如你,却能让我感受的温暖。
17、是指中国公民以旅游为目的,以团队(组团)形式访问日本。按本制度组织的旅游团人数为5名以上40名以下,赴日行程为15天以内。
18、北京,上海,广州,深圳,苏州,厦门,天津,南京,杭州,宁波,武汉,长沙,青岛,重庆家庭户口者(集体户口除外)
19、所有的深爱都是秘密。
20、注意事项:
21、日本签证的个人签上面有字母P(private),有个人照片,团签没有。
22、个人资产证明:1份5万元存款证明原件,半年以上的银行活期/定期存折、房产、车的复印件各一份资产证明越多越好(日本驻重庆领事馆对银行流水没有要求,可以不提供)
23、企业营业执照:1份国家政府无须此项,但要提供单位法人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企业的话,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是学校或事业单位等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必须提供)
24、在职证明:1份担保信必须盖有所在单位的公章,说明申请人职务,在此工作时间,在日期间依从日本法律、不脱团活动、旅游结束后按期间回国。如有滞留不归,由本人及公司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所发生的费用,领导的签名、联系电话、日期(日本个人旅游签证,重要的是需要注明年薪10万元,如果没有注明是申请不到的)。
25、总想对你碎碎念,那些不顺心的事。
26、情若相眷,不语也怜惜。
27、芝麻信用分数780分以上的优秀会员(支付宝用户综合信用评价
28、d、暂住人员:1在所属领区内,户籍和居住上班的地点不属于同一个省份,都要提供居住证复印件,若刚申请未取到居住证原件的可以用居住证领取凭证的复印件代替(标有受理编号,盖有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的公章),2在所属领区内,持香港黄皮护照。
29、所有的浅吻都是深爱。
30、总听你唠唠叨叨,再给轻柔安慰。
对象专属个签
31、团签左边椭圆中是花朵图形没有照片,个签的椭圆框中是个人的照片。
32、有一次韩国有效个签记录和一次团签(2016年1月27号之前),须提供列印有“工资”收入的银行流水
33、b、在校学生:如为学生,需提供学生证、身份证户口本、出生证明,有父母同行提供父母资产。
34、大学本科(全日制,4年制学历验证)
35、韩国F4签证派发滞留期2年,有效期5年的多次签证
36、往后余生,春华是你。
37、c、无业人员:如申请人无雇主,需提供居委证明。
38、本人照片:2张,★三个月内2寸白底彩色近照
39、17岁以下儿童;年满55岁以上
40、(2)中国公民访日「个人」观光旅行
41、签证申请表:1份,由申请人本人如实、完整填写并签名另备个人签名空白资料表1-2份护照签名必须与个人资料表签名完全一致日本使馆注意签名的正确性
42、本人护照:申请者须持有本人签名的六个月以上的有效因私护照原件,如有旧护照请一并附上护照签名必须与个人资料表签名完全一致。
43、申请韩国F4签证时,需提交健康诊断书。
44、你的眼神充满美丽带走我的心跳。
45、日本签证的团签不能单独入境,个签可以单独入境。
46、名片:2张,所提供的地址、电话、姓名必须正确真实,可以联系到本人,如有公司简介也好提供(这个其实是不需要的,如果提供只能作为辅助材料提供,不影响签证)。
47、有过两次以上有效的韩国个签记录或有一次韩国有效个签记录和一次团签(2016年1月27号之前)
48、对于外国国籍同胞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给予有效期一年的访问同居(F-1,滞留期90天)的多次签证,但是(4)、(7)的“法人企业管理级职员(会员)”及“同胞团体职员(会员)”,(11)不在适用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