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家思想对秦朝的影响
1、法家思想为什么能成为秦朝的治国思想
(1)、秦王朝施政缘法以治,但其统治思想却并不是单纯的法家思想,阴阳家的五德终始理论,不论对于秦王朝还是秦始皇,都起到了相对于法家思想来说更重要的作用,它所提供给秦始皇的理论自信,成为其严刑重罚、暴虐无度的心理依恃。法家理论并不必然地导致暴政,传统的秦亡于法家说是不能成立的,将法家的重刑思想解读为秦王朝暴政之根源,是对法家思想的误读。
(2)、当然了,这一时期的繁琐法律条文、令人闻风色变的酷吏团体,也给西汉的政治带来了不少弊病。汉宣帝在位期间,曾经设立了一个名为“廷平”的监督职位,但也只是治标而已;
(3)、法家诞生之初,中原礼崩乐坏,诸侯征伐不断,通过法家的专制手段整合分散的社会资源,尽快结束社会大动乱,在当时有其积极的意义。
(4)、 第主张历史进化说和人性好利论。法家学派多数主张社会历史是一个进化的过程。人类社会经历了“上古之世”、“中古之世”、“近古之世”和“今之世”。每个时代都有各自的特点,都有自己所要解决的问题。
(5)、比如,战国时的秦国,它为什么会统一六国,因为它历代帝王重用的人才都是法家的人。
(6)、商鞅变法是春秋战国时期,各个国家变法中比较彻底、效果比较明显的变法强国典范。在文化教育方面商鞅认为,“礼乐”、“诗书”、“仁义”、“修善”、“孝悌”等儒家思想,不仅不利于国家发展,而且还很容易禁锢思想,并成为祸国殃民的罪魁祸首。
(7)、西周幽王之后,礼崩乐坏,由此揭开了先秦“百家争鸣”的序幕。这是古代中国社会在意识形态领域为活跃、具创造力的时期。
(8)、秦始皇能够统一六国,韩非子的法家思想起了很重要的作用。在当代,他的思想有哪些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的?
(9)、1993年税制改革,中央将地方70%的税收收取,形成中央经济稳固,以高度控制整个社会,通过行政公开、便民利民等措施,保障政权和社会的稳定,这也是经济发展的前提和保障。
(10)、曾说:中国古代有作为的政治家,基本都是法家。
(11)、 在执法上,主张赏罚严明。有功者赏,有罪者罚,不得徇私。赏罚应该超越原来的等级限制,也就是卑贱者立功可以跨人高贵者行列,高贵者有罪也要受到法律的惩处,降低地位直至成为庶人甚至奴隶。法家多主张严刑酷法,轻罪重罚,罚重于赏。
(12)、《画策》中认为,“礼治”所提倡的“不作而食,不战而荣,无爵而尊”,不仅不利于国家发展,甚至还会带着国家走向覆灭的深渊。
(13)、中央集权制度的建立,奠定中国2000余年政治制度基本格局,奠定中国大一统王朝的统治基础,故称“百代都行秦政法”。
(14)、国企改革大量破产和国有资产流失,工人大量下岗;教育改革大量扩招导致许多大学生失业,教育资源向城市集中,向沿海发达地区集中;住房改革导致房价失控暴涨。
(15)、秦朝灭亡与当时的法律有必然关系,但并不能说明法家思想就不对,而是秦始皇本人没有即使调整法律。他可以统一度量衡、车同轨,但没有想到法律也要改变,本质在于六国毁灭的过于迅速,个人思想转变的却没有这么快,而且缺乏一个像商君一样的经世大才才帮助其改变法律。
(16)、商鞅变法时期曾提出“愚民则易治也”他们认为百姓们思想简单才利于国家发展,不得不说这一思想的确符合战国时期秦国发展的需要,但是在全国统一之后,国家将于大大扩大,针对新的时局,这种极端的措施显然是不符合时宜的。
(17)、这个命令让原秦地之外的地主阶级,也开始疯狂收买、兼并土地。而土地被兼并的农民,则不得不以“见税什五”的苛刻条件耕种地主的田。
(18)、人们所以会将秦的暴政和法家思想联系在一起,多是误会了法家的重刑思想。诚然,法家人物中的商鞅和韩非有“轻罪重罚”、“以刑去刑”的思想。如商鞅认为“禁奸止过莫若重刑。刑重而必得,则民不敢试,故国无刑民。国无刑民,故曰明刑不戮。(《商君书·赏刑》,蒋礼鸿:《商君书锥指》,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101页)”“行罚重其轻者,轻其重者,轻者不至,重者不来。此谓以刑去刑,刑去事成。罪重刑轻,刑至事生,此谓以刑致刑,其国必削。(《商君书·靳令》,第81-82页)”韩非也说:“重一奸之罪而止境内之邪,此所以为治也。重罚者盗贼也,而悼惧者良民也,欲治者奚疑于重刑……今不知治者皆曰:‘重刑伤民,轻刑可以止奸,何必于重哉!’此不察于治者也。夫以重止者,未必以轻止也;以轻止者,必以重止矣。是以上设重刑者而奸尽止。”(《韩非子·六反》,王先慎:《韩非子集解》,中华书局1998年版,第420页)在法家看来,重刑的目的是为了“禁奸止过”,为了使那些想要作奸犯科的“盗贼”产生畏惧而不敢犯刑,从而达到威慑的效果,进而实现“国无刑民”。退一步说,即使有人触犯重刑,首先也不是那些“良民”,因为“良民”是不会主动招惹刑罚的。因此,法家的“重刑”目的是为了防止“重罪轻罚”,出现奸邪之人不惧刑罚的局面,而不是无原则的滥刑。“重刑”也不能成为实施暴政的借口。
(19)、 君主的高妙之处应该体现在善于搞好利的排列组合,使人们追逐利益的活动汇成一股合力,以利于君主和为君主所用。君主与社会各阶层的关系,都应该是以利为动力的一种商业关系,“臣尽死力以与君市,君垂爵禄以与臣市,君臣.之际,非父子之亲也,计数之所出也。”
(20)、法家,是诸子百家中对“法”重视的学派,主张“以法治国”。韩非子所提出的“法”“术”“势”,你知道它们的核心内涵分别是什么吗?现代人该如何理解其中的观点?
2、法家思想对秦朝的影响是什么
(1)、对现代管理者来说,韩非子的思想主张也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这“寄治乱于法术”的思想主张,究竟能够为我们建设现代法治社会带来哪些启示?
(2)、本文是2012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韩(非)学”史略》(12YJAZH118)阶段性成果之一。
(3)、秦朝为什么能大一统,却又二世而亡?中国历史上“久合必分,分久必合”为什么不像欧洲那样变成多个城邦小国?背后的推手是法家思想的入世。中国分合合分的发展史其实就是法家思想盛衰史的演绎。法家思想影响了我国几千年至今,而且还会继续。
(4)、可见,在当时法家思想的实行是必要的,也是有积极意义的。在战国那个波诡云谲的战争年代,只有法家才能有效推动社会发展,实现富国强兵,终实现统一。然而,秦统一中国后,将这一地方性政策迅速推至全国,法家思想原来没有显示出的自身的问题和不成熟被放大了,而统治者又没有适时调整,逐渐使秦国走向了覆灭的边缘。
(5)、韩非还提出了慎刑的原则。“释仪的而妄发,虽中小不巧;释法制而妄怒,虽杀戮而奸人不恐。罪生甲,祸归乙,伏怨乃结。故至治之国,有赏罚而无喜怒,故圣人极有刑法,而死无螫毒,故奸人服。发矢中的,赏罚当符,故尧复生,羿复立。”(《韩非子·用人》,第207页)离开法的依据而妄怒杀戮,是起不到用法的效应的,刑罚的使用必须要以法为度。“故用赏过者失民,用刑过者民不畏。有赏不足以劝,有刑不足以禁,则国虽大必危。”(《韩非子·饰邪》,第124页)可见,韩非对用法的态度是辨证的,既要防止因一时仁慈而放纵坏人,也要预防因滥用刑罚、专恃残暴而冤枉无辜之人。
(6)、秦国选择法家思想治国,选择卫鞅变法都不是偶然的。先秦时期,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思想领域空前繁荣,但是对于当时的秦国来说,法家思想却是正确的道路。
(7)、韩非认为五类人应该压制,也就是五种职业要打压,1学者,2言谈者(纵横家),3带剑者(游侠),4患御者(门人),5商人。限制这些人,实是想让天下人老老实实的要么在田里生产,要么在前线打仗。实际上还是走实业救国的道路,只不过那时生产力水平不高,农业即实业。因此,任何时候,重生产,让老百姓安心生产了,就没那么多事了;重强军,军队强了,就没有外人敢欺负了。
(8)、法家、儒家等思想流派,正是基于这样的原因,才在“百家争鸣”的混乱局面中脱颖而出。尤其是在秦朝统治时期,“法家”思想更是被作为“统治思想”所推崇。这与法家所提倡的“以法代礼”,也就是“主张法治,反对礼治”,对于秦朝发展和强大具有十分积极的作用。
(9)、春秋时期包括战国初期,各国之间遵循周礼,礼尚往来。偶有大国称霸,也只是称霸,并没有哪一个国家有统一天下的志向,各国只是诸侯,周天子才是天下共王。及至楚王问鼎中原,不臣之心已起,擅自称王,战火初起,东周也随之进入战国时代,各国之间开始争夺土地财产,进而引发军事竞争。战国初期,魏国人才众多,先有李俚变法,后有吴起领军,魏武卒雄霸天下。与秦争河西之地,屡战屡胜。河西之地本是秦国封地,就这样被魏国占据60年,期间秦魏之争时常发生,互视对方为世仇。
(10)、秦朝是一个以法家理念为治国原则的国家,但是在统一六国之后,原有的制度开始出现僵化,而秦朝却因循守旧,不思变通。如陈胜、吴广起义就是因为大雨延误了戍期,这本是一个自然界的不可抗力,可以免责。但是秦法却不问经过,只看结果,终迫使陈胜、吴广等人揭竿而起。
(11)、如此看来,法家的“重刑”并不必然地导致暴政,“暴政”并不符合法家的思想,要法家为秦的暴政而亡承担责任是不公平的。
(12)、然而,这并不代表法治的消失。经济、民生方面的宽柔,并不耽误践行源自秦朝的严刑峻法。汉初法律仍旧严格,形形色色的肉刑让人闻之色变,文帝时期有名的“缇萦救父”事件佐证了这一事实。
(13)、 焚书坑儒历来被视为秦始皇一生当中,大的污点之一。秦始皇一生统一六国,创立皇帝制度,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封建王朝。在中国历朝历代的皇帝当中,秦始皇大概是有资格称之为‘千古一帝’的皇帝了。 但是,焚书坑儒这件事,却让秦始皇的形象,在一定程度上不再。同时也给后世留下了很多骂名,被后世文人称之为‘暴君’。
(14)、除了受到重视的第一产业——农业,秦朝的青铜业、冶铁业、漆器业也十分发达,同时纺织业、造船业、建筑业、煮盐业等领域也有很大的进步。遗憾的是秦朝统一六国之后,扩土开疆、大兴土木、徭役过多过急,整个秦国成为徭役的监狱。秦始皇晚年间更是为追求长生不老的仙道耗资出巡,大规模的财政支出,加上严苛的徭役和赋税制度终使秦朝只经二世即亡。
(15)、秦朝前期国内上下推崇法家思想,在建国之后,却没有遵循法家思想中主张变革的思想,对文化方面进行变革。统治者采取了专制的文化策略,比如说“书同文”,这对于原本不是秦国地域的文化来说,是十分巨大的打击,很多读书人对秦文化产生了敌视态度。
(16)、战国前后,各个诸侯国争取生存的方式,已由传统的自然方式逐步提高到政治形态,强调经济、社会、文化上整体的整合,而整合各项资源为行之有效的方式便是运用法律手段,以法律手段建构整体制度框架。故,秦由弱而强主要依凭的是严格、有效的律法,其立法指导思想是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家政法思想。秦人信法,法家思想早已融入其艺术(工艺)创作中,因此,秦之艺术作为独特的意识形态,乃是法家思想的衍生品。
(17)、每年年底,由各郡县派专人(上计吏)将这一年的财政支出、吏治情况向中央报告,中央派专人(御史大夫)进行审计。这是法家为秦朝设计优化的,中央对地方实行集权管理的有效途径。
(18)、秦始皇在李斯的建议下进行了“焚书坑儒”,很多医药、种树等技术类书籍都被焚烧了,“焚书坑儒”在一定程度上压制了民间的言论,维护了法家思想的正统性,但大大地破坏了人民的个性和文化的多样性。
(19)、法家重视法律,反对儒家贵族特权的礼制,实行土地私有和按功劳与才干授予官职爵位。
(20)、即使我们现在生活的时代也有法家思想的渗透。而秦朝作为第一个完全浸透在法家思想下的国家,其兴盛和灭亡于法家思想有着必然的关系。
3、法家思想对秦国的影响
(1)、事实证明,秦的制度设计,主要依赖于阴阳家的学说而不是法家学说,硬说秦王朝的统治思想即是法家思想,是不符合历史实际的。
(2)、 “法家”作为一个学派概念是司马谈在《论六家要旨》中提出来的。《孟子·告子下》中所说的“人则无法家拂士”之“法家”,指的是守法令的大臣,并不是法家学派。关于法家的起源问题,学界有多种说法。《汉书●艺文志》先提出法家出于理官,即司法官。刘劭在《人物志●流业篇》中认为:“建法立制,富国强人,是为法家,管仲、商鞅是也。”有人认为法家学派创始于李悝。
(3)、秦朝世代位于我国西部地区,一开始此地只是为周王朝饲养战马的一个小城,经济、文化发展都十分落后。
(4)、终,当时的汉朝律令增加到了三百五十九章,几乎是汉初的40倍;其中,与死罪相关的条文多达四百零九条,具体罪名有一千八百八十二个之多......
(5)、阴阳家的“五德终始说”赋予了秦取代周的合法性,也使秦始皇对自己的统治充满了极度的自信。这在“议帝号”一事上表现得尤为突出,秦始皇不满意臣下拟定的“泰皇”称号,自以为功盖三皇五帝,就采用了“皇帝”这个具有创始意义的称号。他还以为子议父、臣议君没有意义,就废除了谥法,并志满意得地以为“朕为始皇帝”,“后世以计数,二世三世至于万世,传之无穷。”(《史记•秦始皇本纪》,第236页)秦始皇以为“水德”胜“火德”便是历史的终结,而他应了“水德”之后便可以万世而为君。可以说,正是阴阳家的五德终始说,给了这个本性暴虐的君王以不同寻常的自信和自恃。
(6)、其实,秦国的灭亡,真的不是秦始皇的过错,那是秦二世的问题。秦始皇何其冤枉!也曾多次表态,说孔子和秦始皇相比,秦始皇比孔子伟大的多。孔子大多是讲空话,而秦始皇是第一个把中国统一起来的人,他不但在政治上统一了中国,而且还统一了中国的文字和各种制度。甚至有些制度还一直被后世沿用。可以说中国过去的封建君主还没有第二个超过他的,可是他却被世人骂了两千多年,而骂他多的两条就是杀了460个儒家知识分子;烧了一些书。因此,劝君少骂秦始皇,焚坑事业要商量。
(7)、教育的“教”字,从子从攵,攵,就是手持戒尺轻轻敲打的意思。上所施,下所效,言是传,身是教。身体力行是教,以身作则是教,正身明法是教,上行下效是教。
(8)、法家思想对秦国的影响也是深远的,嬴政曾经十分看重的法家代表人物韩非也是颍川人。他将商鞅的“法”、申不害的“术”和慎到的“势”三者合并且将老子的辩证法和朴素唯物主义与“法”融为一体,终诞生了一套十分宏大的法家思想体系,他是法家学说的集大成者。后来虽然被逼自杀,但他的思想对秦朝,乃至后世几千年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9)、历史上颍川不是什么籍籍无名的小地方,而是大有来头。根据史料记载,颍川是在秦吞并天下过程中所设的一个郡。《史记·秦始皇本纪》:“十七年,内史腾攻韩,得韩王安,尽纳其地,以其地为郡,命曰颍川。”这已经早了,秦朝还没建立就有了颍川,那时它就几乎是全国大、富有的城市。
(10)、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衡山路7号亿兴大厦13楼1301之二
(11)、秦朝从商鞅变法,秦国一举成为中国战国时期超级大国后,在战国末年,李斯为千古一相。大秦帝国由此拉开序幕。法家思想促使千古第一帝国由散成聚。
(12)、其谋术中,突出的就是老师没有提及的情报收集与反间计,据传秦惠文公时期,开始设置黑雕台,培植大量黑雕(情报人员),专门安排到各国收集情报,牵头连横的苏秦的贴身丫鬟都是秦国的黑雕;长平之战关键时刻,就是秦国通过其黑雕花千金散布大量流言说:“廉颇很容易对付,秦国害怕的是马服君赵奢的儿子赵括。”赵国中了秦国的反间计用只会纸上谈兵的赵括代替名将廉颇,后导致长平之战的彻底惨败,从此再也没有可以与秦国对抗的力量,加速了秦国统一中国的进程。
(13)、考古人员从出土秦俑上发现了刻有人名、编号等的信息符号,这些符号可以雕塑者的工作质量,如有不当就以罪论处。律法如此森严,兵马俑雕塑自然力求严谨规整,胡须、发丝甚至面部表情都十分逼真,连身上铠甲的编缀、鞋底的针眼都与真实的一样。如果不是严刑重罚,我想这样浩大且精致的工艺是很难呈现出来的,这也多少印证了韩非所言:夫严刑重罚者,民之所恶也,而国之所以治也;哀怜百姓轻刑罚者,民之所喜,而国之所以危也。圣人为法国者,必逆于世而顺于道德。
(14)、现在政府通过d管军队,d指挥枪,牢固掌控全国武装力量,通过d管干部,控制全国的干部队伍。
(15)、这一系列措施使秦国迅速强大起来,并且统一了六国,但随着秦朝的发展,这一思想渐渐变得扭曲。
(16)、现在虽然政权和社会稳定,但改革开放发展经济过程中,制度的不完善,导致腐败成风,成批成批的官员腐败被抓,严重影响百姓对政府和官员的信任,政府官员威信下降。
(17)、李斯在《焚书奏》中提出了在当前国家法令统一的情况下,可以让百姓当家,发展农工商业。这就突破了过去商鞅提出的重农抑商思想,对解放当时的生产力有着重要的作用。李斯进谏和推行的这一系列改革举措是其法律思想的重要内容和贡献,并结合其多年的生活及仕途经历而形成的,李斯深刻体会到有效地治理国家不但要发展经济和文化,更需要政令的畅通和法律的遵守。
(18)、了皇帝制度、以三公九卿为代表的中央官制,以及郡县制,彻底打破自西周以来的世卿世禄制度,强力维护了国家的统强化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奠定中国大一统王朝的统治基础,
(19)、从周显王十年(前359年)商鞅变法开始,法家思想就逐渐在秦国生根发芽。以法家思想进行变法,以法家思想富国强兵。之后的韩非、李斯无不将法奉为圭臬,将法贯彻到国家政治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的确,法家思想对秦的统一起到了不可忽视的重大促进作用。商鞅变法后秦国迅速崛起,在七国中脱颖而出,司马迁曾写道:“行之十年,秦民大悦,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汉代士大夫也说:“秦任商鞅,国以富强,其后卒并六国而成帝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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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法家思想对秦朝的影响论文
(1)、秦始皇对虚无缥缈的海上传说和不死之药是深信不疑的。然而,法家的代表人物韩非却有凡事必经过验证的“参验”思想。韩非针对当时两家显学——儒、墨的学说提出参验的标准:“无参验而必之者,愚也;弗能必而据之者,诬也……愚诬之学,杂反之行,明主弗受也。”(《韩非子·显学》,第457页)这就是说,在韩非看来,没有经过验证就确信无疑,是愚蠢的表现;用不足为信的材料做依据,是欺骗的行为,这都不是明主的作为。此外,“用时日,事鬼神,信卜筮而好祭祀者,可亡也。听以爵不以众言参验,用一人为门户者,可亡也”(《韩非子·亡征》,第109-110页)。如果君主迷信于鬼神,听人言只凭爵位高低,而不以众人之言做参验,这都是可能亡国的征兆。韩非明确提出了明君不应事鬼神、信卜筮和好祭祀,而秦始皇却热衷于这样的活动,执着于长生不死的追求。可见,秦始皇的思想信仰,绝非单一的法家学说可以支撑!即是从治国思想的角度去追溯秦亡的原因,也不能单单清算到法家的头上。
(2)、秦人对青铜礼器的重视程度可以反映其对待周礼的态度,以及对法家求真尚质思想的推崇。甚至到了后,当别的诸侯国把青铜礼器做得越来越精美、越来越细致的时候,秦人却把青铜器向着日用器具和战争兵器的方向转变了,这一点明显深受法家注重实效的思想的影响。
(3)、秦孝公对商鞅所提出的“主张法家,反对礼治”不仅持肯定态度,而且通过统治权利对其变法行为大力支持。商鞅在《农战》中提出“敌至必削,不至必贫”。在向秦孝公上表的
(4)、本文原载于《史学月刊》2013年第6期,略有改动。
(5)、仓储系统本是封建社会建立在各地的粮仓,以备饥荒等不时之需。秦代的仓储系统,与其他各个时期的略有不同。储备的粮食多为宫廷消费和军事征伐准备,明显缺乏赈济社会的功能。
(6)、当然法家思想风头无两就容易出现其极大弊端:酷刑峻法、逼迫过度,导致混乱,社会造反。典型的就是秦朝的焚书坑儒。
(7)、虽然法家主张“重农抑商”,但事实上,秦朝的手工业和商业还是有较为充分的发展。秦统一以后强制“徙天下豪富于咸阳十二万户”全国商人被迫离开故乡,舍弃自己的产业。秦政府不仅顺利将其田产地契收为国有,还以粗暴直接的方式,增强了都城咸阳的经济实力。
(8)、树立君主,通过削弱贵族、家族、集团、帮派等手段进行弱民,加强中央集权,推行县制,统一度量衡制,富国强兵、重视法律,以法治国,垄断政治经济利途,对外战争转移矛盾减轻压力,运用谋术巩固政权和统治社会。
(9)、秦朝统治者十分相信鬼神,而法家思想却讲究唯物主义。
(10)、但是随着社会动荡的结束,法家思想对于专制集权的推崇,让统治者肆意妄为缺乏约束,严重损害了普通国民的利益,遭到全社会的疯狂反噬,强极一时的大秦帝国轰然崩塌就说明了法家思想随着全国的统一而被全民抛弃,之后的王朝,虽然专制依旧,但已然不敢如此明目张胆。
(11)、此外,秦始皇极为后世所诟病的相信方术之士而追求长生不老的思想,也表明他并不纯正地信仰法家。《史记·秦始皇本纪》中留下了大量相关记载:
(12)、所以,现代人,本身也要自我约束,努力学习。好逸恶劳是人的本性,很多时候,我们是要逼自己一把的。古语: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古人为学习,程门立雪,头悬梁,锥刺骨,三更灯火五更鸡等,都是讲一个人要想不落伍,要想做点事,就得不断的学习。
(13)、秦国灭亡并非亡于法律,而是没有及时变更国策。
(14)、商鞅在《农战》中提出“敌至必削,不至必贫”。在向秦孝公上表的《画策》中认为,“礼治”所提倡的“不作而食,不战而荣,无爵而尊”,不仅不利于国家发展,甚至还会带着国家走向覆灭的深渊。在秦国当时的社会大环境中,商鞅变法无疑是一种具有进步性的创举。
(15)、等到秦国灭亡后,汉朝继承其遗产。汉初因为国家经历多年战火,满目疮痍,汉高祖、吕后、文帝、景帝采用道家治国,减少干扰。但到了汉武帝时候,民生已经恢复,有必要加强中央统治。这时候,汉武帝采用董仲舒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虽然说是以儒家为尊,但实际上汉武帝是儒法并举,以法家约束行为,以儒家弘扬道德。从这一刻开始,儒法其实已经合流。之后二千年的封建社会中,帝王基本都是秉持这种原则,来统治稳定长久。
(16)、法家在“强国弱民”理论上,主张无限的扩大国家权力而缩小人民的利益。
(17)、首先,政治上所实施的治国策略并不适合当时的国家状态,加上统治者的残暴,导致国家内外矛盾冲冲。在文化上焚书坑儒之后,秦朝并没有建立起统一的文化信仰体系,更是导致其他六国对秦文化的不认同。这些条件的综合作用,迅速导致了秦朝的灭亡。
(18)、(始皇二十八年)齐人徐巿等上书,言海中有三神山,名曰蓬莱、方丈、瀛洲,仙人居之。请得斋戒,与童男女求之。于是遣徐巿发童男女数千人,入海求仙人。
(19)、阴阳家的影响,使秦始皇将法家之法由常法变成了“急法”。“急法”之说,并非我们的杜撰,也出自司马迁之口。就在前引关于始皇“刚毅戾深,事皆决于法”的评语之后,司马迁接着说秦始皇“刻削毋仁恩和义,然后合五德之数。于是急法,久者不赦”。司马贞《索隐》曰:“水主阴,阴刑杀,故急法刻削,以合五德之数。”(《史记•秦始皇本纪》,第238页)可见,秦始皇用法苛刻,除了他个人的性格之外,更主要的是要合于“五德之数”,是为了符合“水德”。原来始皇之“急法”也是源于他所信奉的阴阳家的五行学说。
(20)、为了深化这种循环模式,也为了增加中央税收,秦始皇下令地主、自耕农自己呈报实际土地数(黔首自实田),在全国范围内正式承认土地私有制。
5、秦朝灭亡与法家思想的关系
(1)、对于李斯,他所在的时代,秦国刚刚结束割据征战,实现统一和发展是当时的时代要求。秦国经过商鞅变法等系列的改革与发展,在经济与军事上都得到了较快的发展,并具备了统一六国的条件。李斯的法律思想对实现中国统并创建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封建郡县制和法令统一的国家,作出了重大贡献。
(2)、道家提倡的无为而治的极端境界:小国寡民、老死不相往来,也许仅存在于原始社会,但这并不是那时的人们淳朴无私,只是生产水平有限、交通能力不足造成的。
(3)、 政治家的责任不是改造人的本性,而是应该适应人的本性,并善于利用人的本性。人与人的关系,是建立在相互的利害关系上的。
(4)、另一方面,独尊儒术,目的是维护封建统治秩序、神化专制王权,借用传统的宗法制,来缓解高度集中的政治与高度分散的小农经济之间的矛盾,以伦理道德教化的方式来辅助处理社会问题。
(5)、法家思想既然影响了秦,自然也影响着秦器的艺术风格,被称为“幽灵军队”的两千多年前的秦始皇兵马俑的规模和出土数量已经足够令人惊叹,加之其整齐宏伟的队列、肃穆冷峻的神情,无不体现着帝王的威势和秦法的严谨,正如韩非认为的那样:君持柄以处势,故令行禁止。柄者,杀生之治也;势者,胜众之资也。秦兵马俑以其排山倒海之势彰显着秦始皇万乘之主、千乘之君的,而这“胜众之资”的背后是受到法家理论“势”的支持的。
(6)、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环球中心N2栋9层911号
(7)、那么法家思想是什么呢?为什么受到了重视呢?首先我们也是先了解一下法家思想的主要思想。法家思想认为人性本恶,因此需要以一些严厉的手段惩戒人性恶的方面,使人们不会轻易的犯法。另外一个在当时比较强调公平公正性,做错了会受到惩罚,但是立功了还是会走奖励的。所以人们也会为了得到奖励而多做好事,从而引导更多的人向善做好事。为何还说当时的治国思想比较公正呢,因为无论是平民百姓还是做官的人。只要范了错误,都会受到惩罚。法家思想还强调与时俱进,反对保守。正式法家思想的这些特性,比较适合统一初期的秦朝,也取得了很不错的治国效果。秦始皇做的一切都是为了统一社会的言论,保持思想上集中统一。秦朝初期还出现了商鞅变法等稳固国家治理的举措,可以说秦朝初期社会还是比较安定繁荣的。
(8)、《汉书·艺文志》将法家思想列为“九流”之一。从法家思想体系上来看,法家思想可以用包罗万象来形容。涵盖法家思想、伦理思想,社会发展思想以及政治思想等诸多方面。如果从细微角度剖析法家思想,不难发现这个流派所包含的思想十分丰富。
(9)、法家是先秦时期代表新兴地主阶级激进派利益的思想流派,他们积极探索治理国家的方式,主张变法维新和王霸并用,要求加强君权。其中商鞅就是战国时期法家思想的代表人物,他应秦孝公之召入秦,说服秦孝公改革变法。变法期间,商鞅践行法家思想,提倡以法治代替礼治,主张严刑峻法,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同时积极发展封建经济,力求富国强兵,加强和巩固地主阶级专政。商鞅变法在秦国取得巨大成效,使秦国在短短的时间内移风易俗,变得国富民强。商鞅死后,秦国历代国君践行着法家思想,坚持商鞅的种种措施,使秦国不断发展壮大,为秦始皇统一六国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也为秦始皇时期法家思想的发展提供了历史条件。
(10)、秦朝灭亡与当时的法律有必然关系,但并不能说明法家思想就不对,而是秦始皇本人没有即使调整法律。他可以统一度量衡、车同轨,但没有想到法律也要改变,本质在于六国毁灭的过于迅速,个人思想转变的却没有这么快,而且缺乏一个像商君一样的经世大才才帮助其改变法律。
(11)、改革开放以来中国GDP出现爆发式增长,但是工资占GDP比重连续不停22年下降,因为贫富差距导致众多群体性事件不断发生,社会矛盾逐步尖锐激化。
(12)、一般而言,如果律法条文太过于繁杂,就会在具体律例的引用、解释阶段存在极大的操作空间。用今天的概念来说,就是自由量裁权过大,借着法律之名徇私舞弊的情况日益严重。
(13)、三十二年,始皇之碣石,使燕人卢生求羡门、高誓。……因使韩终、侯公、石生求仙人不死之药。始皇巡北边,从上郡入。燕人卢生使入海还,以鬼神事,因奏录图书……(该书,第2251-252页)
(14)、“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画圆的规和画方的矩本就是标准的衡量仪器,后世经常拿来引申为事物的典范甚至法律本身。在《度量衡的宪制塑造力》中,苏力先生提出,无论在秦统一之前还是之后,度量衡都位列秦国的核心政治举措。统一度量衡是商鞅二次变法重要的措施之一。现藏于上海博物馆,由商鞅监制的铜方升以及收藏于陕西历史博物馆的秦国文物两诏铜椭量这类为统一度量衡而制作的器物,虽然在制作工艺上算不得精美,但却是秦始皇统一后沿用商君之法所定标准的重要实物见证。这类器物推行后极大地方便了经济流通和民众的日常生活,同时更有利于国家的治理,遂成为基本的“法”,影响秦国数百年的发展。
(15)、秦孝公和商鞅所坚持的变法活动,其实也是旧贵族与新兴地主阶级矛盾的体现。为了能够顺利变法,商鞅在秦孝公的指示下,不断培养能够支持变法与革新的人才。“任其力不任其德”、“官爵必以其力”,“禁游宦之民而显耕战之士”,其实就是当时支持变法与反对变法的一场争斗。
(16)、法家思想要求一切有法可依、有法可寻。后世有人评论,法家思想将秦朝这个国家了变成了集权政治,并且走上了战争机器的道路,类似二战时期的德国。
(17)、由于秦朝奉行法家的“严刑治国”思想,加上秦始皇本人的铁血手腕,秦半两得以在其他原六国区域顺利推广。
(18)、正如宋人费衮在《梁溪漫志》中写道:“温公论魏惠王有一商鞅而不能用,是还为国害,丧地七百里,窜身大梁。余窃谓‘商鞅刻薄之术,始能帝秦,卒能亡秦,使用之于魏,其术犹是也。’”这段话准确地说明了秦成功在于充分利用了法家功利的作用,它的失败也在于没有因形势的变化而及时调整法家的治国思想,真可谓成也法家,败也法家。
(19)、到了汉武帝即位后,数十年的文景之治,让社会经济得到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随着国家及民间财富的暴增,社会关系日趋复杂;同时,雄才大略的汉武帝推行了涉及所有领域的改革,导致社会矛盾日益尖锐。
(20)、这是一种现实的观念与变化的观念。变法的重要内容则是激励“耕”与“战”,商鞅称:“凡人主之所以劝民者,官爵也;国之所以兴者,农战也。”依商鞅的做法,凡在农战中有功者则赏,不以农战为务而“事末利及怠而贫者,举以为收孥”,即予以重罚。各种赏罚均以法令的形式颁布出去,而且是不分贵贱尊卑务必令行禁止的。这就是以法治国。
(1)、秦朝能够统一六国主要的原因就是商鞅变法时期法家思想的实行。法家思想主张一切“依法行事”,在此基础上,秦朝形成了一套完整的治国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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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李斯先后师从儒家荀子等,与韩非子做同学。他认为“自行束脩以上,吾未尝无悔焉”,尽管手中金箔不多,却愿意为学习而付出所有。
(4)、在这三者的基础上,韩非子指出君主不应该偏爱某一大臣,也不能过分相信贵族,他认为大臣一旦得到偏爱成为重臣那么便有可能勾结他人谋害君主,结d营私,贵族亲人也是如此。显然秦始皇并没有做到这一点,晚年时期他十分信任李斯、赵高以及次子胡亥,以至于在他死后胡亥迅速改写遗照,赐死公子扶苏,大将蒙恬。
(5)、秦朝秦孝公时期重用商鞅变法,是秦朝统治与法家思想的“蜜月期”。商鞅根据秦国当时的实际现状,向秦孝公提出“主张法家,反对礼治”的基本治国思想。秦孝公和商鞅为了能够让法家思想在秦朝顺利实行,通过“徙木立信”的方式,让秦国人认可了法家治国的可信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