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格尔关于宗教的名言优选汇总42句

admin 句子大全 2023-09-23 09:23:23

黑格尔关于宗教的名言

1、这本书,以哲学的学习方法为引,讲述了存在论,本质论,概念论,这三个重要的逻辑学观念。

2、这本书告诉我们,判断一个事物是否存在,要从质量和尺度,三个阶段来考量。

3、读了这本书,就懂得了一个道理,任何事情任何东西都要从不同角度去看它。

4、《精神现象学》是德国哲学家格奥尔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尔创作的哲学著作,出版于1807年。全书以客观唯心主义立场,叙述了意识从自发到自觉的各个发展阶段,即“意识”、“自我意识”、“理性”、“伦理精神”、“宗教”、“知识”。

5、这种统一只有在经过艺术家心灵创造的艺术美中才能真正达到;因此,艺术美高于自然美,自然美是艺术美的不完全、不完善的反映;美学的确切名称应是“艺术哲学”。明确将美的本质与“自然的人化”联系起来探讨,提出美是人的“自我创造”,审美和美的创造是人从对象上复现自己。

6、并把这些阶段说成是人类意识在历史中所经历的发展阶段的缩影。该书有丰富的辩证法思想,并猜测到了逻辑和历史的统一,但始终把“精神”作为自己哲学的基本的概念,让逻辑和历史统一于“精神”。该书初步建立了黑格尔哲学体系的基本轮廓和基本概念

7、《美学讲演录》

8、黑格尔全集

9、是乔治·威廉·弗利德里希·黑格尔(G.W.F.Hegel)编写,由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的书籍。该书是黑格尔在海德堡大学、柏林大学多年讲授哲学课自用的教科书,是黑格尔生前亲自定稿和出版的四种著作之一,是他自己惟一出过三次的著,以纲要形式全面阐发了黑格尔的哲学体系。

10、黑格尔的著作以其覆盖面之深广而享有盛誉。

11、《哲学史讲演录》

12、黑格尔一生著述颇丰,其代表作品有:

13、黑格尔的《小逻辑》,是一本影响世界纯净的哲学巨著,他的思想,标志着德国唯心主义哲学运动的的顶峰。

14、黑格尔的第一部也是重要的一部著作是《精神现象学》。在世时出版的作品还有《哲学全书》、《逻辑学》和《法哲学原理》。其他有关历史哲学、宗教哲学、美学和哲学史的著作,则是在他去世后,根据他当年演讲时学生所做的笔记汇编而成。

15、德国黑格尔所著书籍

16、《小逻辑》构成黑格尔《哲学全书》的一个主要环节。黑格尔于后十余年内随时留心增删,足以代表他晚年成熟的逻辑系统的著作。此书可说是《大逻辑》的提要钩玄和补充发挥。

17、内容简介

18、认为艺术从较低级(建筑、雕刻)到较高级(绘画、音乐与诗歌)的发展是精神逐步克服物质局限性而达到“主观性”的过程。

19、《精神现象学》

20、德国哲学家黑格尔的代表作品之一。黑格尔的《哲学全书》的三部分:《自然哲学》、《精神哲学》、《小逻辑》。黑格尔从《精神现象学》引出《小逻辑》、《自然哲学》和《精神哲学》。本书原为黑格尔讲授这门课程时的提纲。

21、《法哲学原理》

22、当我们经历了一些事情,再来翻看这本书,又会有全新的体验和感悟在里面。

23、这书讲黑格尔哲学的人有时称《全书本逻辑学》,有时称《小逻辑》,以示有别于他的较大的两厚册《大逻辑》而言。

24、《法哲学原理》是德国哲学家黑格尔创作的哲学著作,该书于1821年正式出版。《法哲学原理》从哲学的角度解析法,用辩证的思维探悉法、道德与伦理之间的奥秘,从而迈向自由的意志。

25、《哲学全书》(分三个部分:小逻辑、自然哲学、精神哲学)1817-1830

26、《法哲学原理》包含三大部分:抽象法、道德、伦理。其中伦理部分又包括了家庭、市民社会和国家三个环节。《法哲学原理》是黑格尔的经典哲学著作之一。书中系统地反映了黑格尔的法律观、道德观、伦理观和国家观,也是人们研究黑格尔晚年政治思想的重要依据之一。

27、《逻辑学》1812-1816

28、《哲学科学全书纲要》

29、本卷收入的是黑格尔在1821年夏季学期第一次讲授宗教哲学时写的手稿。这些手稿为黑格尔在1824年、1827年和1831年讲授这门课时奠定了理论基础,制定了基本框架,对于理解他的学生们记录的这三次演讲在观点和结构方面的变化具有重要意义。作为附录收入本卷的十四件残篇是他在第一次讲授宗教哲学时以提纲挈领的方式补写的,对于准确把握他的宗教哲学思想也有重要的参考价值。本卷手稿的主要内容是:黑格尔的宗教哲学按照精神以表象形态展开的进程分为四个部分,构成了一个完整的科学体系,揭示了宗教中的理性。而这四个部分就是导论、宗教概念、特定的宗教和完善的宗教。

30、世纪德国古典哲学家G.W.F.黑格尔的主要哲学著作之一。本书原为黑格尔讲授这门课程时的提纲。

黑格尔关于宗教的名言

31、精神现象学》1806

32、德国黑格尔著。1835——1838年间由其学生整理出版。3卷。1955年重印时改名为《美学》。全书将辩证法应用于美学研究,认为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是主观与客观、形式与内容、理想与现实、感性与理性、特殊与一般、自由与必然的辩证统一。

33、格奥尔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尔,1770年8月27日-1831年11月14日),出生于斯图加特,德国哲学家,德国19世纪唯心论哲学的代表人物之一。他曾历任纽伦堡中学校长、柏林大学校长,完成了《逻辑学》《哲学全书》《法哲学原理》等著作。其思想对后世哲学流派,如存在主义,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等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34、《宗教哲学讲演录》

35、《世界史哲学讲演录(1822-1823)》

36、黑格尔的《哲学全书》的三部分:《自然哲学》、《精神哲学》、《小逻辑》。黑格尔从《精神现象学》引出《小逻辑》、《自然哲学》和《精神哲学》。

37、《法哲学原理》1819

38、哲学全书

39、黑格尔的世界史哲学起源于他的思辨体系《哲学全书纲要》(1817年)。本书分为世界史的概念和世界史的进程两个部分,读者将会从中看到黑格尔世界史哲学思想的基础。

40、黑格尔的作品有:

41、《世界史哲学讲演录(1822-1823)》是德国古典哲学家黑格尔的一本赋予思辨逻辑的世界史哲学讲演录。本书是根据黑格尔1822-1823年冬季学期,在柏林大学第一次讲授世界史哲学的六个学生课堂笔记按编年史原则整理出来的,它在1996年首先作为讲演录试行本第12卷出版。

42、黑格尔(GeorgWilhelmFriedrichHegel,1770~1831)德国哲学家,德国古典唯心主义的集大成者。杜宾根大学哲学博士。曾任家庭教师、纽伦堡文科中学校长、海德堡大学、柏林大学教授。1830年任柏林大学校长。创立欧洲哲学史上庞大的客观唯心主义体系,并极大地发展了唯心辩证法。主要著作有《精神现象学》、《逻辑学》、《哲学全书》、《法哲学原理》、《哲学史讲演录》、《历史哲学》、《美学》、《宗教哲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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